分享
QHSLY 0006 S-2021 胚芽米(有机胚芽米).pdf
下载文档

ID:2669281

大小:194.79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HSLY 0006 S-2021 胚芽米有机胚芽米 2021 胚芽 有机
备案号:QB64/0182S-2021Q/HSLY宁 夏 昊 帅 粮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HSLY 0006S2021胚芽米(有机胚芽米)2021-04-19 发布2021-04-19 实施宁夏昊帅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Q/HSLY 0006S2021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的格式编写。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参照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确定。本标准由宁夏昊帅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昊帅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学平、刘伟。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HSLY 0006S20211胚芽米(有机胚芽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胚芽米(有机胚芽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稻谷(有机稻谷)或糙米为原料,经留胚工艺加工制成的胚芽米(有机胚芽米)。不适用于粳米以外的糯米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0稻谷GB/T 18810糙米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GB/T1354 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胚芽米(有机胚芽米)胚芽米(有机胚芽米)是指以稻谷(有机稻谷)或糙米为原料,经特殊工艺加工制成的保留米的胚芽部分,其他部分则与大米完全相同的一种大米。Q/HSLY 0006S20212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4.1.1稻谷应符合GB 1350二等及以上稻谷标准要求。4.1.2糙米应符合GB/T 18810的规定。4.1.3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质量指标项目指标不完善粒,%3.0黄粒米,%1.0水分,%15.5留胚率,%70碎米含量总量,%10.0其中:小碎米,%1.0最大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色泽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无异味4.3卫生指标按GB 2715规定执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气味、色泽按 GB/T 5492 规定方法检验。Q/HSLY 0006S202136.2杂质、不完善粒按 GB/T 5494 规定方法检验。6.3碎米按 GB/T 5503 规定方法检验。6.4留胚率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测定。6.5黄粒米按 GB/T 5496 规定方法检验。6.6水分按 5009.3 规定方法测定。6.7卫生指标按 GB 2715 规定方法测定。7检验规则7.1样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设备、同一班次生产加工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随机抽样 2.5kg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8.2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8.2.1出厂检验项目为:水分、碎米含量、杂质总量、无机杂质含量、留胚米率、色泽、气味。8.2.2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一次。在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8.3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规定。8.2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相关食品卫生要求,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8.3运输8.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时应防止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合运输。8.3.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8.4贮存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合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_Q/HSLY 0006S20214附录A(规范性附录)留胚率的检验方法A.1器皿表面皿、镊子。A.2分析方法随机取100粒留胚大米置于表面皿中,在黑色背景下观测米粒留胚情况,参照图A.1分出全胚、平胚、半胚粒数,按计算公式计算留胚率。图中全胚,胚芽保持原有的状态;平胚,保留的胚芽平米嘴的切线;半胚,保留的胚芽低于米嘴的切线;残胚,胚芽仅残留很小的一部分;无胚,胚芽全部脱落。全胚平胚半胚残胚无胚图 A.1留胚大米胚芽类别图A.3计算试样的留胚率R(%)按式(A.1)计算:100100321nnnR.(A.1)式中:R留胚率,单位为%;1n全胚米粒数,单位为粒;2n平胚米粒数,单位为粒;3n半胚米粒数,单位为粒。平行试验两次,允许差不超过0.5%,检验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A_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