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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SLY
0004
S-2019
昊帅富硒香米
2019
备案号:QB64/0531S-2019 Q/HSLY 宁 夏 昊 帅 粮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HSLY 0004S2019 昊帅富硒香米 2019-12-20 发布 2019-12-20 实施 宁夏昊帅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Q/HSLY 0004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参照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确定。本标准是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由宁夏昊帅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昊帅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学平、刘伟。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HSLY 0004S2019 1 昊帅富硒香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昊帅富硒香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富硒粳稻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昊帅富硒香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4 大米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粮油检验 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502 粮油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22499 富硒稻谷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昊帅富硒香米是指以富硒粳稻加工制成的大米。3.2 GB 1354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富硒稻谷应符合GB/T 22499和GB 2715的规定。Q/HSLY 0004S2019 2 4.2 感官要求 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等 级 一级 二级 碎 米 含 量 总量/%9.5 14.0 其中:小碎米/%0.95 1.30 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不完善粒/%2.50 3.50 水分/%15.45 杂质 总量/%0.23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18 黄粒米/%0.95 互混率/%4.50 色泽、气味 正常 硒含量(以 Se 计),mg/kg 0.040.30 4.3 卫生指标 按GB 2715规定执行。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气味、色泽按 GB/T 5492 规定方法检验。6.2 杂质、不完善粒按 GB/T 5494 规定方法检验。6.3 碎米按 GB/T 5503 规定方法检验。6.4 黄粒米按 GB/T 5496 规定方法检验。6.5 加工精度按 GB/T 5502 规定方法检验。6.6 水分按 5009.3 规定方法测定。6.7 卫生指标按 GB 2715 规定方法测定。7 检验规则 Q/HSLY 0004S2019 3 7.1 抽样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设备、同一班次生产加工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随机抽样2.5kg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 检验分类 7.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水分、碎米含量、杂质总量、无机杂质含量、加工精度、色泽、气味。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一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 判定规则 7.3.1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合格品。7.3.2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规定。8.2 包装 用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和相关规定的包装材料,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时应防止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合运输。8.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合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