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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SSP
0024
S-2021
每日枸杞坚果
2021
每日
枸杞
坚果
备案号:QB64/0079S-2021 Q/HSSP 宁 夏 厚 生 记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HSSP 0024S2021 每日枸杞坚果 2021-03-10 发布 2021-03-10 实施 宁夏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HSSP 0024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和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由宁夏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露、马梅。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HSSP 0024S2021 1 每日枸杞坚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每日枸杞坚果的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烘炒类原味或者调味的夏威夷果仁、碧根果仁、腰果仁、巴旦木仁、杏仁、楱子仁、开心果仁、核桃仁、豆类、芝麻、花生仁、瓜子仁、松子仁等中一种或多种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果干(葡萄干、汤姆逊葡萄干、香蕉片(或香蕉脆片)、红枣干、桂园干、龙眼干、荔枝干、枸杞子干等)、蜜饯(蔓越莓干、蓝莓干、桃干、芒果干等)成品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原料验收、拼配、包装而成的即食每日枸杞坚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Q/HSSP 0024S2021 2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18672 枸杞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T 22165 坚果炒货食品通则 GB/T 26150 免洗红枣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材料要求 3.1.1 夏威夷果仁、碧根果仁、腰果仁、巴旦木仁、杏仁、楱子仁、开心果仁、核桃仁、豆类、芝麻、花生仁、瓜子仁、松子仁应符合 GB/T 22165 和 GB 19300 的规定。3.1.2 水果干制品应符合 GB 16325 的规定。3.1.3 蜜饯应符合 GB 14884 的规定。3.1.4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5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GB/T 26150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色泽均匀,不同品种具应有相应的色泽 取 适 量 样 品 置 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并嗅其气味,品其滋味。滋、气味 具有该品种相应滋味和气味,无油脂酸败等异味 组织形态 块状、片状、条状、颗粒状或该品种应有的形状,外形完好,无 明显异常,允许少量碎末,无虫蛀,无霉变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Q/HSSP 0024S2021 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烘炒类果仁产品重量占比(%)52 取100g样品选出烘炒类果仁产品称 量重量,计算百分比。水分/(%)25 GB 5009.3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45 GB 5009.227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3 GB 5009.229 3.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卫生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mL)5 2 10 102 按 GB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检验 霉菌b(仅测坚果)25 按 GB4789.15 中的平板计数法检验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B 仅适用于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3.5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5.1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按 GB 2762 的规定。3.5.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3.6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Q/HSSP 0024S2021 4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原料入库检验 原料应经企业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抽样方法 一般情况下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供检验和复检使用。6.3 组批 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周期生产的同一规格、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4 出厂检验 出厂必检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5 型式检验 6.5.1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5.2 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检验 a)产品定型正式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产品原料产地及供应商发生改变时;6.6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发现微生物超标,不得复检,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时,可加倍取样,复检结果如仍为一项指标不合标准时,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检验结果符合企业标准规定指标,则整批产品判为合格。Q/HSSP 0024S2021 5 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 销售包装的标签按 GB 7718 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公司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食用方法、产品标准。各项内容的标示位置,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7.2 标志 7.2.1 运输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公司名称和地址、规格、数量等。7.2.2 运输包装上的贮运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3 包装 7.3.1 包装容器(袋)应用干燥、清洁、无异味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7.3.2 包装要牢固、防潮、防压、整洁、美观、无异味,能保护产品的品质,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7.3.3 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7.4 运输 7.4.1 运输工具应使用食品专用车,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7.4.2 运输时防止挤压、暴晒、雨淋,装卸时轻拿轻放。7.5 贮存 7.5.1 贮存产品的仓库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严防受热或太阳暴晒。本产品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