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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RBK 0001 S-2019 蜂蜜配制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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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RBK 0001 S-2019 蜂蜜配制酒 2019 蜂蜜 配制
Q/HRBK 陕 西 海 润 博 康 酒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HRBK 0001S2019 蜂蜜配制酒 2019-05-15 发布 2019-06-15 实施 陕西海润博康酒业有限公司 发 布 Q/6 1 0 0 0 0-1 0 2 0 0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5 3 1Q/HRBK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的要求编写。本标准由陕西海润博康酒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海润博康酒业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云山 本标准批准人:杨云山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HRBK 0001S2019 1 蜂蜜配制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蜂蜜配制酒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清香型白酒为基酒,添加以生活饮用水为原料,采用粗滤、精滤、反渗透制成饮用纯净水、蜂蜜,经调配、过滤、灌装而制成的蜂蜜配制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781.2 清香型白酒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T 24694 玻璃容器 白酒瓶 BB/T 0048 组合式防伪瓶盖 QB/T 4254 陶瓷酒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产品按酒精度(%vol)分为:高度酒(酒精度 41%vol55%vol)、低度酒(酒精度 35%vol40%vol)。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清香型白酒:应符合 GB/T 10781.2 的规定。4.1.2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Q/HRBK 0001S2019 2 4.1.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规定。表1感官要求 要 求 项 目 低度酒 高度酒 色泽和外观 呈无色,清明透露,无悬浮物,久置后允许有少量沉淀a。香 气 清香较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和蜂蜜的香气。清香较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和蜂蜜的复合香气。口 味 酒体较柔和谐调,绵甜爽静,有余味。酒体较柔和谐调,绵甜爽静,有余味 风 格 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具有本品显著的风格。注:a: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沉淀状物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步恢复正常。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理化指标 要 求 项 目 低度酒 高度酒 酒精度a(20),%vol 3540 4155 总酸,g/L 0.2 0.3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0.40 0.60 乙酸乙酯,g/L 0.22.2 0.32.6 固形物,g/L 0.70 0.40 甲醇b,g/L 2.0 氰化物b(以HCN计),mg/L 7.0 铅(以pd计),mg/kg 0.4 注:a)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偏不得超过1%vol。b)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4.4 净含量允差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5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4.5.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5.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4.6 生产加工过程 应符合 GB 8951 的规定。5 检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检验 Q/HRBK 0001S2019 3 按 GB/T 10345 第 5 章的规定进行。5.2 理化指标检验 5.2.1 酒精度:按 GB 5009.225 的规定进行 5.2.2 总酸、总酯、乙酸乙酯、固形物检验:按 GB/T 10345 规定进行。5.2.3 甲醇:按 GB 5009.226 的规定进行。5.2.4 氰化物:按 GB 5009.36 的规定进行。5.2.5 铅:按 GB 5009.12 规定进行。5.3 净含量允差检验 按JJF 1070 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和抽样 6.1.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6.1.2 抽样 随机从每批产品中抽取6个最小包装且净含量不小于3000mL的产品供作试样。一般抽取样品2份,其中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备查。6.2 检验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1 出厂检验 6.2.1.1 每批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2.1.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酒精度、净含量允差。6.2.2 型式检验 6.2.3 型式检验按本标准 4.24.4 条规定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a)新产品投产前;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c)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6.3 判定规则 6.3.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6.3.2 检验项目如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并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检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复验项目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Q/HRBK 0001S2019 4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757的规定。标签上应有“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7.2 包装 7.2.1 产品内包装玻璃酒瓶符合 GB/T 24694 的规定,陶瓷酒瓶应符合 QB/T 4254 的规定,瓶盖应符合 BB/T 0048 的规定。7.2.2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2.3 包装应严密,无漏洒现象,包装图案应清晰完整。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7.3 运输 7.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库内温度宜保持在 1025。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和污染物同库贮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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