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JLFS
0010
S-2019
干坛紫菜
2019
紫菜
Q/JLFS晋 江 联 发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JLFS 0010S2019干坛紫菜2019-12-12 发布2020-01-11 实施晋江联发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JLFS 0010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质量指标(调味料包的水分)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非即食干坛紫菜的水分指标参考 GB/T 23597干紫菜制定,农药残留限量参考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水产品的规定制定,污染物限量参考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发布。本标准由晋江联发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晋江联发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文体。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FS 0010S20191干坛紫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干坛紫菜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干制坛紫菜为原料,经原料处理、干燥、包装而制成的非即食干坛紫菜;调味料包是以食用盐、味精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香辛料、排骨粉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食用玉米淀粉、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经调制、包装制成或直接外购复合调味料包,非即食干坛紫菜加上调味料包组合包装而成的干坛紫菜产品,非即食干坛紫菜加入调味料包经烹饪熟制混匀后食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09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23597 干紫菜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SB/T 10415 鸡粉调味料SB/T 10526 排骨粉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技术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FS 0010S201923.1原料要求3.1.1非即食干坛紫菜3.1.1.1干坛紫菜:应符合 GB/T 23597 的要求。3.1.2调味料包3.1.2.1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2.2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要求。3.1.2.3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3.1.2.4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要求。3.1.2.5排骨粉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526 的要求。3.1.2.6鸡粉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415 的要求。3.1.2.7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要求。3.1.2.8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71 的要求。3.1.2.9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3.1.2.10外购复合调味料包:应符合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非即食干坛紫菜调味料包色泽呈黑紫色或深紫色,略有光泽呈本品原辅料的固有色泽,色泽基本一致气味和滋味具有紫菜固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呈片状,厚薄均匀、平整,无霉变呈疏松粉末状或颗粒状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草屑、贝壳等),允许有少量的硅藻、绿藻等杂藻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非即食干坛紫菜调味料包水分/(g/100 g)1414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1.01.0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FS 0010S20193六六六/(mg/kg)0.1-滴滴涕/(mg/kg)0.5-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3.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20941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取适量样品打开内包装,置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闻气味并品尝滋味。5.2理化检验5.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4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检验。5.3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抽样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FS 0010S20194在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同一批次样品,抽样数量为 12 个小包装。样品分成两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6.4产品检验6.4.1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4.2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6.4.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签和标志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不包含镀锡薄板容器)。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7.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