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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QH
0002
S-2019
调味茶制品
2019
调味
制品
2019-05-25 发布 2019-05-25 发布 Q/HQH 河北乾汇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QH 0002S-2019 调味茶制品 河北乾汇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河北乾汇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司 发布发布 16.02 备 案 号:131598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7月18日 有效日期:2024年07月17日 Q/HQH 0002S-2019 2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国家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参考了DBS13/002-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河北乾汇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乾汇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帅。本标准于2019年5月25日由河北乾汇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冯帅冯帅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2019年5月25日首次发布。Q/HQH 0002S-2019 3 调味茶制品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茶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运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调味茶制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2 大豆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4456.1 绿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Q/HQH 0002S-2019 4 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10461 小豆 GB/T 18672 枸杞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T 21726 黄茶 GB/T 22291 白茶 GB/T 22300 丁香 GB/T 22324.1-2017 藏红花 第1部分:规格 GB/T 24690-2018 袋泡茶 GB/T 30357.1 乌龙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32727 肉豆蔻 DB43/T 655 安化黑茶加工通用技术要求 DBS53/02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紫皮石斛 NY/T 494 魔芋粉 NY/T 694 罗汉果 NY/T 705 无核葡萄干 NY/T 780 红茶 NY/T 864 苦丁茶 NY/T 1504 莲子 QB/T 1173 单晶体冰糖 QB/T 1174 多晶体冰糖 QB/T 2343.1 赤砂糖 QB/T 4067 食品工业用速溶茶 QB/T 4561 红糖 QB/T 4567 黑糖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典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卫食品函201383号)关于同意将冬青科苦丁茶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批复(卫计生函201386号)卫生部关于同意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批复(卫监督函2011428号)关于将油菜花粉等食品新资源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公告(2004年 第17号)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 第3号)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第1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 第1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显齿蛇葡萄叶等3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 第16号)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 第10号)卫生部关于玉米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 2012 306号)关于批准线叶金雀花为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2号)卫生部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第19号)Q/HQH 0002S-2019 5 3 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产品按原料不同,分为调味代用茶和调味茶。3.1 调味代用茶 3.1.1 花类调味代用茶 以代代花、槐花、金银花、菊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茉莉花、桂花、玫瑰茄、白扁豆花、玉米须、线叶金雀花、丹凤牡丹花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茶叶、速溶茶、茯苓、榛蘑、姬松茸、猴头菇、银耳、香菇、黑木耳、蛹虫草、橘皮、魔芋粉、蜜饯、冰糖、赤砂糖、黑糖、红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挑选、干燥杀菌(糖除外)、粉碎或不粉碎、拼配、包装,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制)方式,供人们饮用的调味代用茶。3.1.2 叶类调味代用茶 以辣木叶、显齿蛇葡萄叶、荷叶、桑叶、薄荷、淡竹叶、紫苏、蒲公英、苦丁、青钱柳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茶叶、速溶茶、茯苓、榛蘑、姬松茸、猴头菇、银耳、香菇、黑木耳、蛹虫草、橘皮、魔芋粉、蜜饯、冰糖、赤砂糖、黑糖、红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挑选、干燥杀菌(糖除外)、粉碎或不粉碎、拼配、包装,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制)方式,供人们饮用的调味代用茶。3.1.3 果(实)类调味代用茶 以葡萄干、蔓越莓干、苹果干、香芋、黄桃干、芒果干、菠萝干、柠檬干、猕猴桃干、香蕉干、无花果干、樱桃干、凤梨干、蓝莓干、木瓜干、黑加仑干、杨桃干、香瓜、西柚干、雪梨干、甜橙干、奇异果干、火龙果干、秋葵干、西瓜干、冬瓜干、南瓜干、乌梅、芹菜籽(欧芹)、莱菔子、芡实、豆类(红小豆、黑豆、豌豆烘炒熟制)、沙棘、黑芝麻、肉桂、覆盆子、决明子、枸杞(红、黑)、山楂、罗汉果、莲子、苦荞、大麦、燕麦、薏苡仁、金桔干、益智仁、桑葚、佛手、火麻仁、杏仁、桃仁、酸枣仁、桂圆干、麦芽、栀子、干制红枣、桔红、槐米、青果、胖大海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茶叶、速溶茶、茯苓、榛蘑、姬松茸、猴头菇、银耳、香菇、黑木耳、蛹虫草、橘皮、魔芋粉、蜜饯、冰糖、赤砂糖、黑糖、红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挑选、干燥杀菌(糖除外)、粉碎或不粉碎、拼配、包装,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制)方式,供人们饮用的调味代用茶。3.1.4 根茎类调味代用茶 以百合、甘草、玛咖、牛蒡根、山药、黄精、玉竹、干姜、葛根、人参(人工种植)、胡萝卜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茶叶、速溶茶、茯苓、榛蘑、姬松茸、猴头菇、银耳、香菇、黑木耳、蛹虫草、橘皮、魔芋粉、蜜饯、冰糖、赤砂糖、黑糖、红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挑选、干燥杀菌(糖除外)、粉碎或不粉碎、拼配、包装,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制)方式,供人们饮用的调味代用茶。3.1.5 混合类调味代用茶 上述花类、叶类、果(实)类、根茎类中两种以上为主要原料,添加藏红花、紫皮石斛、牡蛎、鸡内金、阿胶、茶叶、速溶茶、茯苓、榛蘑、姬松茸、猴头菇、银耳、香菇、黑木耳、蛹虫草、橘皮、魔芋粉、蜜饯、冰糖、赤砂糖、黑糖、红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挑选、干燥杀菌(糖除外)、粉碎或不粉碎、拼配、包装,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制)方式,供人们饮用的调味代用茶。3.2 调味茶 以茶叶(红茶、乌龙茶、绿茶、黑茶、黄茶、白茶中一种)或速溶茶为主要原料,添加上述花类、叶类、果(实)类、根茎类或藏红花、紫皮石斛、牡蛎、茯苓、榛蘑、姬松茸、猴头菇、银耳、香菇、Q/HQH 0002S-2019 6 黑木耳、蛹虫草、橘皮、魔芋粉、蜜饯、冰糖、赤砂糖、黑糖、红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挑选、干燥杀菌(糖除外)、粉碎或不粉碎、拼配、包装,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制)方式,供人们饮用的调味茶。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山药、甘草、乌梅、莱菔子、芡实、沙棘、黑芝麻、肉桂、覆盆子、牡蛎、鸡内金、阿胶、决明子、菊花、山楂、金银花、黄精、玉竹、茯苓、益智仁、桑葚、佛手、干姜、火麻仁、桃仁、酸枣仁、葛根、橘皮、麦芽、栀子、橘红、槐米、青果、胖大海、荷叶、桑叶、薄荷、淡竹叶、紫苏、蒲公英、代代花、槐花、白扁豆花应洁净、干燥、无霉变、无变质、无虫蛀,不含有夹杂物,具有该产品天然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规定。4.1.2 牛蒡根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卫食品函201383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规定。4.1.3 人参(人工种植)应洁净、干燥、无霉变、无变质、无虫蛀,不含有夹杂物,具有该原料应有的感官,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典(2015 年)的规定。4.1.4 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应洁净、干燥、无霉变、无变质、无虫蛀,不含有夹杂物,具有该原料应有的感官,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3 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4.1.5 玫瑰茄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04 年第 17 号的规定。4.1.6 玉米须应符合卫生部关于玉米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 2012 306 号)的规定。4.1.7 青钱柳叶、丹凤牡丹花应洁净、干燥、无霉变、无变质、无虫蛀,不含有夹杂物,具有该原料应有的感官,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3 年第 10 号的规定。4.1.8 线叶金雀花应洁净、干燥、无霉变、无变质、无虫蛀,不含有夹杂物,具有该原料应有的感官,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4 年第 12 号的规定。4.1.9 茉莉花、桂花、白扁豆花应洁净、干燥、无霉变、无变质、无虫蛀,不含有夹杂物,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感官要求,并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及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4.1.10 玛咖应符合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 年 第 13 号)中质量要求。4.1.11 西瓜干、木瓜干、黑加仑干、杨桃干、香瓜、西柚干、雪梨干、甜橙干、奇异果干、火龙果干、蔓越莓干、苹果干、香芋、黄桃干、芒果干、菠萝干、柠檬干、猕猴桃干、香蕉干、无花果干、樱桃干、凤梨干、蓝莓干、秋葵干、冬瓜干、南瓜干、百合、桂圆干、金桔干应干燥、无霉变、无虫蛀,具有各品种应有的滋气味和色泽,并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