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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YKJ
0002
S-2021
绿源牛骨胶原蛋白粉
2021
绿源牛
骨胶原
蛋白粉
Q/LYKJ西安绿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YKJ 0002S-2021绿 源 牛 骨 胶 原 蛋 白 粉2021-06-15 发布2021-07-15 实施西安绿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2 7 42 S-2 0 2 1有效期至 2 0 2 40 7 1 2Q/LYKJ 0002S202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西安绿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绿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立、杨维朵。本标准批准人:叶立。本标准首次发布。Q/LYKJ 0002S20212绿源牛骨胶原蛋白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源牛骨胶原蛋白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牛骨为原料,经清洗、熬制、过滤、浓缩、制粉、包装制成的绿源牛骨胶原蛋白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82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 478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GB 500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768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Q/LYKJ 0002S20213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原料:牛骨: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3.1.2辅料: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项目要求色泽淡黄色外观形态粉末状,无粘结气味和滋味味纯正,有鲜味和牛骨髓特有香气,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项目指标水分/(g/100g)10蛋白质/(g/100g)50钙(以Ca计)/(mg/kg)1000钠(以Na计)/(g/100g)10铅(以Pb计)/(mg/kg)0.5镉(以Cd计)/(mg/kg)0.1总砷(以As计)/(mg/kg)0.5铬(以Cr计)/(mg/kg)1.0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ncmM沙门氏菌500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900大肠埃希氏菌O157:H7500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霉菌/(CFU/g)40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照GB 4789.1执行。Q/LYKJ 0002S202143.5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之外的任何物质。3.7生产加工过程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将提取物粉末置于一个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外观形态和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尝其滋味。4.2理化指标4.2.1水分:按 GB 5009.3 执行4.2.2蛋白质:按 GB 5009.5 执行。4.2.3钙:按 GB 5009.92 执行。4.2.4钠:按 GB 5009.91 执行。4.2.5铅:按 GB 5009.12 执行。4.2.6镉:按 GB 5009.15 执行。4.2.7总砷:按 GB 5009.11 执行。4.2.8铬:按 GB 5009.123 执行。4.3微生物指标4.3.1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执行。4.3.2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按 GB 4789.30 执行。4.3.3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中的第二法执行。4.3.4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按 GB 4789.36 执行。4.3.5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执行。4.3.6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执行。4.3.7霉菌:按 GB 4789.15 执行。4.4净含量允差: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5检验规则5.1组批和抽样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由本单位质量检验部门随机抽样进行检验,从每批产品按质量的千分之一比例随机抽取样品4袋,总量不少于1kg,样品分做二份,供检验、留样用。5.2出厂检验5.2.1产品应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方可出厂。5.2.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允差。Q/LYKJ 0002S202155.3型式检验5.3.1型式检验为本标准 3.23.5 的全部项目。5.3.2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时,也应进行。a)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半年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签、标识6.1.1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6.1.2外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GB 4806.1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包装采用符合GB/T 30768要求的复合膜袋,产品运输采用纸箱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6.3运输运输车辆和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运输中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有异味物品混装运输。6.4贮存产品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得露天堆放,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10厘米以上,离墙20厘米以上,堆码高度不得高于8个外包装箱的高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成品入库必须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36个月。Q/LYKJ 0002S20216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原料质量要求A.1 牛骨:A.1.1选用牛骨的要求:A.1.1.1 原料的采购必须是来自具有合法手续的牛羊肉定点加工厂经检疫部门检疫后的食用肉牛,经屠宰加工出来的牛骨原料;决不允许乱采乱购,从原料来源上把住疫病的源头。A.1.1.2 牛骨原料:选用的原料在夏季必须是当天宰杀的鲜牛骨;冬季不超过两天(48 小时)的鲜牛骨;春秋季节根据气候状况原则上在 20-40 小时之内。A.1.2原料的检验:(感官检验)A.1.2.1 合格原料:骨表面未剃净的筋、肉呈柔软状,筋呈黄白色,肉呈肉红色保留水分较多,略带少量血迹,骨表面呈黄白色、有湿润感;筋肉表面略有干燥,肉红色稍暗保留水分较少,但还较柔软,骨表面湿润感降低,但不干燥,均无任何异味;无污染;无腐败变质为合格原料。A.1.2.2 不合格原料:与合格原料相反,筋、肉干枯,骨表面干燥色泽黯淡,或腐败变质、有异味、污染、肮脏不堪等等均不得收购、使用。A.1.2.3 检验:采购来的原料除按合格与不合格方法检验外,还应查验是否在运输过程中与污染源接触,使原料粘上污染物,要用嗅、摸、看等方法仔细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