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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HZ 0002 S-2022 蜜渍红参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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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HZ 0002 S-2022 蜜渍红参制品 2022 蜜渍 红参 制品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HZQ/JLHZ0002S-2022代替 Q/JLHZ0002S-2019蜜渍红参制品2022-04-13 发布2022-04-18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 林 韩 正 人 参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吉林韩正人参有限公司 发布Q/JLHZ0002S-2022221064S-20222022 04272025 0426Q/JLHZ0002S-2022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吉林韩正人参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韩正人参有限公司。本标准代替了Q/JLHZ 0002S-2019蜜渍红参制品。本标准与被代替标准相比,主要的变化如下:修改了1范围中人参的限定条件:将人参(鲜园参)更改为人参(鲜园参,人工种植/5年生或5年生以下);修改了3.1花蜜红参片、3.2枣花蜜红参片、4.1原料要求、8标签式样配料表中人参的生长年限:将人参(人工种植/5年生)更改为人参(人工种植/5年生或5年生以下);修改了8 标签式样中联系方式:将联系电话0433-5112309更改为400-808-1313。首次修改时间:2019年04月01日。第二次修改时间:2022年04月13日。本次修改为第二次修改。首次备案时间:2013年4月23日。第一次延续备案时间:2016年04月23日。第二次延续备案时间:2019年04月18日。第三次延续备案时间:2022年04月18日。本次备案为第三次延续备案。Q/JLHZ0002S-20222蜜渍红参制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鲜园参,人工种植/5年生或5年生以下)、蜂蜜等为原料,经整理人参、蒸制、干燥、制成红参、再经切片、蜜渍、干燥、修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蜜渍红参制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为蜜饯)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生产卫生规范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782蜜饯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Q/JLHZ0002S-20223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S22/024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配料不同分为花蜜红参片、枣花蜜红参片。3.1花蜜红参片以人参(鲜园参,人工种植/5 年生或 5 年生以下)、杂花蜜为原料,经整理人参、蒸制、干燥、制成红参、再经切片、蜜渍、干燥、修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花蜜红参片。3.2枣花蜜红参片以人参(鲜园参,人工种植/5 年生或 5 年生以下)、枣花蜜为原料,经整理人参、蒸制、干燥、制成红参、再经切片、蜜渍、干燥、修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枣花蜜红参片。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杂花蜜和枣花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2 人参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人工种植、5 年生或 5 年生以下。蜜渍红参制品 100g 产品中含红参 50g。4.1.3 加工过程用水应符合 GB 5749 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花蜜红参片枣花蜜红参片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色泽深琥珀色或深棕色深琥珀色或深棕色组织形态硬度适中,片状滋、气味具有人参和杂花蜜的滋味和气味具有人参、枣花蜜的滋味和气味杂质无肉眼可看见的杂质。4.3理化指标Q/JLHZ0002S-20224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6GB/T 19506 附录 B水分/(%)35GB 5009.3总糖(以葡萄糖计)/(%)60GB/T 107824.3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5GB 5009.124.5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4 执行。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8956 的规定。7检验规则Q/JLHZ0002S-20225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人参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1)更换设备或产品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2)原材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生产、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在成品库中,所抽取的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从同一批、同一规格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得小于20,抽样数量为6个包装(总量不小于2)。样品分为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花蜜红参片、枣花蜜红参片花蜜红参片配料表:人参(人工种植/5年生或5年生以下)、蜂蜜(杂花蜜)枣花蜜红参片配料表:人参(人工种植/5年生或5年生以下)、蜂蜜(枣花蜜)净含量/规格:15g、15g4(或按用户需要)。生产者名称:吉林韩正人参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朝阳川镇仲坪村(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联系方式:400-808-1313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Q/JLHZ0002S-20226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每件标签应标示食用方法等说明。标签上标示:红参日食用量为 3g 以内,100g 本产品中含红参 50g;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的说明。9包装9.1包装材料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9.2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28118 的有关规定。包装应严密。9.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4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10保质期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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