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JLJL 0064 S-2021 木瓜小分子肽液.pdf
下载文档

ID:2668764

大小:785.54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JLJL 0064 S-2021 木瓜小分子肽液 2021 木瓜 分子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JLQ/JLJL0064S-2021木瓜小分子肽液2021-04-22 发布2021-04-23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金鹿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金鹿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Q/JLJL0064S-2021220699S-20212021 05072024 0506Q/JLJL0064S-20211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金鹿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代替 2021 年 03 月 24 日备案的 Q/JLJL0064S-2021木瓜小分子肽液,本标准自备案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3.3 理化指标 表2 理化指标中“蛋白质,(g/100ml)0.5”去掉;“(以干基计)”去掉。Q/JLJL0064S-20212木瓜小分子肽液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木瓜为原料,经精选、水洗、切片、加热、蒸馏、冷凝、灭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木瓜小分子肽液。分类为其他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检验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789饮料通则GB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木瓜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JLJL0064S-20213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木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的规定。3.1.2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从供试样品随机抽取混合均匀的样品50ml,置于洁净的白色烧杯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用鼻嗅鉴别其气味,用温水漱口后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均匀、澄明液体,均匀透明滋、气味具本品应有的气味,无霉味、异味及变质的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在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g/100ml)0.5GB/T 12143肽含量,(g/100ml)0.01GB/T 22492附录B80%肽段的相对分子质量700GB/T 22492附录A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Q/JLJL0064S-20214表 4 续微生物限量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a)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b)形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Q/JLJL0064S-20215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木瓜小分子肽液配料表(原料):木瓜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实际需求而定。生产日期:见包装标注保质期:24个月贮存条件:密封,阴凉干燥处存放产品标准代号:Q/JLJL0064S-2021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省金鹿药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mL)NRV%能量645 千焦(kJ)8%蛋白质0.6 克(g)1%脂肪0.3 克(g)1%碳水化合物36.7 克(g)12%钠4 毫克(mg)0%8包装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