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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XKH 0024 S-2019 人参维生素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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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XKH 0024 S-2019 人参维生素固体饮料 2019 人参 维生素 固体 饮料
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XKH0024S-2019220527S-20192019032820220327Q/JLXKH备案号:220527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3 月 27 日吉 林 新 开 河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JLXKH0024S-2019人参维生素固体饮料2019-02-22 发布2019-02-28 实施Q/JLXKH0024S-20191前言本标准由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宝、赵宏伟、张立友、张志东。Q/JLXKH0024S-20192人参维生素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乳糖、水果浓缩汁(苹果浓缩汁/葡萄浓缩汁/山楂浓缩汁)、蜂蜜、柠檬酸、柠檬酸钠、维生素 C、牛磺酸、烟酰胺、泛酸钙、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B6、叶酸、维生素 B12为原料,经提取、浓缩、混合、制粒、干燥、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固体饮料-人参维生素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445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7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1(盐酸硫胺)Q/JLXKH0024S-20193GB 1475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2(核黄素)GB 1475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6(盐酸吡哆醇)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4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55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酸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55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 318人参制品SB/T 10199苹果浓缩汁SB/T 10200葡萄浓缩汁SB/T 10202山楂浓缩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参为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的生晒参,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g 产品中添加 20g人参。3.1.2乳糖应符合 GB 25595 的规定。3.1.3苹果浓缩汁应符合 SB/T 10199 的规定。3.1.4葡萄浓缩汁应符合 SB/T 10200 的规定。3.1.5山楂浓缩汁应符合 SB/T 10202 的规定。3.1.6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7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8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1886.25 的规定。3.1.9维生素 C 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10牛磺酸应符合 GB 14759 的规定。3.1.11维生素 B1应符合 GB 14751 的规定。3.1.12维生素 B2应符合 GB 14752 的规定。3.1.13维生素 B6应符合 GB 14753 的规定。3.1.14叶酸应符合 GB 15570 的规定。Q/JLXKH0024S-201943.1.15烟酰胺、泛酸钙、维生素 B1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淡棕色或棕色取5克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使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 分钟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滋味、气味具有人参和水果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状态颗粒状,含少量粉末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人参总皂苷,0.2NY 318 附录 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1、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89.21执行。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Q/JLXKH0024S-20195应符合表 5 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柠檬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柠檬酸钠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3.7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规定。表 6食品营养强化剂品种使用量强化物质的含量检验方法维生素 B19mg/kg22mg/kg12mg/kgGB 5009.84维生素 B29mg/kg22mg/kg12mg/kgGB 5009.85维生素 B67mg/kg22mg/kg12mg/kgGB 5009.154维生素 B1210ug/kg66ug/kg20ug/kgGB 5413.14维生素 C1000mg/kg2250mg/kg1200mg/kgGB 5413.18烟酸(尼克酸)110mg/kg330mg/kg120mg/kgGB 5009.89叶酸600ug/kg6000ug/kg3000ug/kgGB 5009.211泛酸22mg/kg80mg/kg40mg/kgGB 5009.210牛磺酸1.1g/kg1.4g/kg1.2g/kgGB 5009.169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Q/JLXKH0024S-20196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 GB/T 2828.1 的规定。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型式检验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合格,可取备样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判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供需对双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维生素固体饮料配料表(原料):人参、乳糖、水果浓缩汁(苹果浓缩汁/葡萄浓缩汁/山楂浓缩汁)、蜂蜜、柠檬酸、柠檬酸钠、维生素C、牛磺酸、烟酰胺、泛酸钙、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叶酸、维生素B12。净含量/规格:3g/袋20袋/盒30袋/盒40袋/盒50袋/盒60袋/盒70袋/盒80袋/盒100袋/盒120袋/盒150袋/盒,或根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集安市创业路788号联系方式:0435-6699957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自生产日期起为 24 个月贮存条件: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库房保持干净卫生,不能与有毒、有污染的杂物混存、混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XKH0024S-2019注意事项: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人参食用量3g/天,本产品每100g添加人参20g。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Q/JLXKH0024S-20197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550KJ18%蛋白质1.5g2.5%脂肪1.0g1.7%碳水化合物70.0g23%钠60mg3%维生素 B11.2mg86%维生素 B21.2mg86%维生素 B61.2mg86%维生素 B122ug83%维生素 C120mg120%烟酸(尼克酸)12mg86%叶酸300ug75%泛酸4mg80%牛磺酸120mg-8包装产品销售内包装:应符合相应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要求。采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应符合GB/T 28118 规定要求;采用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标准应符合 GB/T 4456 的规定;采用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标准应符合 GB/T 10004 的规定;产品销售内包装也可根据市场需求而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质期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保质期自生产日期起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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