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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HZK 0075 S-2019 大豆玉米复合肽粉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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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HZK 0075 S-2019 大豆玉米复合肽粉固体饮料 2019 大豆 玉米 复合 固体 饮料
Q/JLHZK0075S-2019220375S-20192019040120220331*Q/JLHZK备案号:220375-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3 月 31 日吉林省汇众康医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HZK0075S-2019大豆玉米复合肽粉固体饮料2019-03-01 发布2019-04-01 实施吉林省汇众康医药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HZK0075S-20191大豆玉米复合肽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以大豆肽粉、玉米低聚肽粉、山楂、牛磺酸、大豆蛋白粉、鱼油、绿茶、红曲米、桃仁、蒲公英、牡蛎、大蒜、枸杞为原料,添加维生素 C、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烟酸、叶酸、维生素 B6,经浸提、烘干、粉碎、混合、分装、包装加工而成的大豆玉米复合肽粉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检验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 挤出复合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7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1(盐酸硫胺)GB 1475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2(核黄素)GB 1475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6(盐酸吡哆醇)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4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烟酸GB 14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Q/JLHZK0075S-20192GB 155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酸GB/T 18672枸杞GB/T 22492大豆肽粉GB/T 22493大豆蛋白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6940牡蛎干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C/T 3502鱼油DB36/T 438浮梁茶 绿茶QB/T 4707玉米低聚肽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山楂、桃仁、蒲公英、大蒜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5号关于批准玉米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大豆肽粉应符合 GB/T 22492 的规定。3.1.2玉米低聚肽粉应符合 QB/T 4707 及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15 号的规定。3.1.3山楂、桃仁、蒲公英、大蒜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 版一部的规定。3.1.4牛磺酸应符合 GB 14759 的规定。3.1.5大豆蛋白粉应符合 GB/T 22493 的规定。3.1.6鱼油应符合 SC/T 3502 的规定。3.1.7绿茶应符合 DB36/T 438 的规定。3.1.8红曲米应符合 GB 1886.19 的规定。3.1.9牡蛎应符合 GB/T 26940 的规定。3.1.10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11 维生素 C 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12 维生素 B1应符合 GB 14751 的规定。3.1.13 维生素 B2应符合 GB 14752 的规定。3.1.14 烟酸应符合 GB 14757 的规定。3.1.15 叶酸应符合 GB 15570 的规定。3.1.16 维生素 B6应符合 GB 14753 的规定。3.1.17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Q/JLHZK0075S-20193表 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至深褐色取适量试样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等项目检验;取适量试样,先闻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再品尝试样的滋味。组织形态均匀的粉末或颗粒状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无异味,无臭味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5.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9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mL)1000 CFU/g(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红曲米着色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B 1886.193.7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Q/JLHZK0075S-20194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营养强化剂品种使用量强化物质的含量检验方法维生素C1000 mg/kg2250 mg/kg500 mg/kg1125 mg/kgGB 14754附录A维生素B19 mg/kg22 mg/kg4.5 mg/kg11 mg/kgGB 14751附录A维生素B29 mg/kg22 mg/kg4.5 mg/kg11 mg/kgGB 14752附录A烟酸110 mg/kg330 mg/kg55 mg/kg165 mg/kgGB 14757附录A叶酸600 g/kg6000 g/kg300 g/kg3000 g/kgGB 15570附录A维生素B67 mg/kg22 mg/kg3.5 mg/kg11mg/kgGB 14753附录A牛磺酸1.1 g/kg 1.4 g/kg0.55 g/kg 0.7 g/kgGB 14759附录A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标志、包装。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6.4.1 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4.2 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Q/JLHZK0075S-20195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大豆玉米复合肽粉固体饮料配 料 表:大豆肽粉、玉米低聚肽粉、山楂、牛磺酸、大豆蛋白粉、鱼油、绿茶、红曲米、桃仁、蒲公英、牡蛎、大蒜、枸杞、维生素 C、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烟酸、叶酸、维生素 B6净含量/规格:5 克、6 克、8 克、10 克、15 克或按生产实际标注。建议食用方法:加入温开水搅拌均匀后即可饮用。食用限量:玉米低聚肽食用量4.5 克/天。每 100 克产品添加玉米低聚肽 10 克。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生产企业名称:吉林省汇众康医药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西区沃华路 88 号联系方式:0431-83354951生产日期:见包装保 质 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密封,避光,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HZK0075S-2019产地:吉林长春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100 克(g)NRV(%)能量718 千焦(kJ)9%蛋白质12.6 克(g)21%脂肪6.9 克(g)12%碳水化合物12.1 克(g)7%钠0 毫克(mg)0%维生素C100 毫克(mg)100%维生素B12.00毫克(mg)142%维生素B22.00 毫克(mg)142%烟酸20.00 毫克(mg)142%叶酸200微克(g)50%维生素B61 毫克(mg)71%牛磺酸70毫克(mg)/8包装Q/JLHZK0075S-20196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贮存、运输和保质期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的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放在一起。仓库内有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不得接触墙面、地面,间隔应在 20cm 以上。应勤进勤出,先进先出,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入库。运输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防止暴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得重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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