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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HW 0047 S-2019 牡蛎肉碱风味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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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HW 0047 S-2019 牡蛎肉碱风味饮料 2019 牡蛎 肉碱 风味 饮料
Q/JLHW0047S-2019220471S-20192019031920220318*Q/JLHW备案号:220471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3 月 18 日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HW0047S-2019牡蛎肉碱风味饮料2019-02-11 发布2019-02-12 实施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HW0047S-20191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替代 Q/JLHW0047S-2018,修改内容:保质期由 12 个月改为 24 个月。本标准由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英濯Q/JLHW0047S-20192牡蛎肉碱风味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果葡糖浆、蜂蜜、可溶性膳食纤维(抗性糊精)、牡蛎提取物、大豆肽粉、-环状糊精、维生素 C、牛磺酸、左旋肉碱、苹果酸、薄荷香精、葡萄糖酸锌、维生素 B6为原料,经溶解、酶解、灭酶、搅拌、定容、过滤、灌装、封口、灭菌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牡蛎肉碱风味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环状糊精GB 1903.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左旋肉碱(L-肉碱)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GB 500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GB 5009.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6的测定GB 5009.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 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pH 值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Q/JLHW0047S-20193GB 88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T 10789饮料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75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6(盐酸吡哆醇)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4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20882果葡糖浆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YBB 00272002钠钙玻璃药瓶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2012年 第16号)抗性糊精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 的规定。3.1.2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3可溶性膳食纤维(抗性糊精)应符合卫生部 2012 年第 16 号公告的规定。3.1.4牡蛎提取物应符合 GB 10136 的规定。3.1.5大豆肽粉应符合 GB/T 22492 的规定。3.1.6-环状糊精应符合 GB 1886.180 的规定。3.1.7维生素 C 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8牛磺酸应符合 GB 14759 的规定。3.1.9左旋肉碱应符合 GB 1903.13 的规定。3.1.10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规定。3.1.11薄荷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12葡萄糖酸锌应符合 GB 8820 的规定。3.1.13维生素 B6应符合 GB 14753 的规定。3.1.14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Q/JLHW0047S-20194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黄色、棕色或棕黄色,色泽均匀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组织形态透明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具有海鲜的特有鲜味,酸甜,淡牡蛎腥味杂质允许有少量沉淀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pH值4.05.0GB 5009.237可溶性固形物,%25GB/T 12143总糖,%15GB 5009.7、GB 5009.8肽,mg/kg850GB/T 22492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3.6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致病菌限量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3.7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Q/JLHW0047S-20195表 6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最大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维生素C抗氧化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环状糊精增稠剂0.5g/kg-苹果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薄荷香精调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3.8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食品营养强化剂品种使用量强化物质的含量检验方法牛磺酸0.4g/kg0.6g/kg0.57g/kgGB 5009.169左旋肉碱(L-肉碱)600mg/kg3000mg/kg840mg/kg附录A葡萄糖酸锌(以Zn计)3mg/kg20mg/kg11mg/kgGB 5009.14维生素B60.4mg/kg1.6mg/kg1.5mg/kgGB 5009.15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2695 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数量:产量在 5000 瓶(盒)以下,按 0.3%抽取样品,产量在 500010000瓶(盒)之间,按 0.2%抽取样品,产量在 10000 瓶(盒)以上,按 0.1%抽取样品,样品分三份:一份做感Q/JLHW0047S-20196官及理化指标,一份做微生物指标,一份留样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牡蛎肉碱风味饮料配料表(原料):饮用水、果葡糖浆、蜂蜜、可溶性膳食纤维(抗性糊精)、牡蛎提取物、大豆肽粉、-环状糊精、维生素 C、牛磺酸、左旋肉碱、苹果酸、薄荷香精、葡萄糖酸锌、维生素 B6净含量/规格:按市场需要制定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阴凉避光处存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HW0047S-2019注意事项:允许有少量沉淀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8 的规定。表 8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NRV%能量366kJ4%蛋白质1.5g3%脂肪00碳水化合物20.0g7%钠23mg1%维生素 B60.15mg11%锌1.1mg7%牛磺酸57mg-左旋肉碱(L-肉碱)84mg-8包装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1、GB 4806.5、GB 4806.7、GB 4806.9、GB 4806.11、YBB 00272002的规定;其余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外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运输包装箱应捆扎牢固,正常运输、卸装时不得松散。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Q/JLHW0047S-20197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Q/JLHW0047S-20198附 录 A(规范性附录)肉碱含量的测定方法C.1 原理试样中的肉碱以 0.5mmol/L 的盐酸超声提取,反相色谱分离,与标准品的保留时间比较定性,以峰面积外标法定量。C.2 试剂除特殊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或同等纯度的蒸馏水。C.2.1 磷酸氢二钾。C.2.2 辛烷磺酸钠。C.2.3 0.50mmol/L 盐酸。C.2.4 肉碱标准溶液:精密称取干燥至恒重的肉碱标准品(含量 98%)0.0200g,用 0.50mmol/L 盐酸溶解并定容为 10.0mL,此溶液浓度为 2.0mg/mL。C.3 仪器C.3.1 HPLC 系统,配有紫外检测器和色谱工作站;C.3.2 超声波提取器;C.3.3 溶剂微孔过滤器带 0.45um 水相滤膜。C.4 分析步骤C.4.1 试样预处理:准确称取粉碎并混合均匀的式样 0.50g(含肉碱约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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