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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J
0002
S-2020
燕窝植物饮料
2020
燕窝
植物
饮料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燕窝植物饮料备案号:360810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0月22日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1日Q/JLJ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LJ 0002S-20202020-08-17 发布2020-08-24 实施江西利佳药业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J 0002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分类.2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和(或)食品营养强化剂.5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5 6 检验规则.5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金银花的检验方法.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复合氨基酸粉的质量要求.9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J 0002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2mg/L,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项下铅限量(以Pb计)0.3mg/L。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利佳药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莹、张磊兰。本标准批准人:何家鹏。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J 0002S2020 1 燕窝植物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燕窝植物饮料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燕窝、果葡糖浆、白砂糖、蜂蜜、单晶体冰糖、人参(人工种植)、蛹虫草、雪莲培养物(鲜品)、复合氨基酸粉、银耳为原辅料,添加多种药食同源的物料(金银花、龙眼肉(桂圆)、莲子、大枣(红枣)、枸杞子、茯苓、阿胶,添加食品添加剂(甜菊糖苷、琼脂、山梨酸钾),食品营养强化剂(葡萄糖酸钙、乳酸亚铁、葡萄糖酸锌),经水提取、粗过滤、配制、过滤、灌装、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燕窝植物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含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6781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2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 GB 88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J 0002S2020 2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蜂蜜 GB 155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GB/T 20882 果葡糖浆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 1173 单晶体冰糖 GH/T 1092 燕窝质量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二部 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国家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10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复花(小黑药)等5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卫生部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卫监督函(2012)62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按原辅料使用的不用,将产品分为以下四类:3.1 I类 以燕窝、金银花、龙眼肉(桂圆)、莲子、大枣(红枣)、枸杞子、银耳、甜菊糖苷、葡萄糖酸钙、乳酸亚铁、葡萄糖酸锌、琼脂、山梨酸钾为原辅料加工制成的产品。3.2 II类 以燕窝、龙眼肉(桂圆)、阿胶、大枣(红枣)、枸杞子、莲子、蛹虫草、银耳、白砂糖、单晶体冰糖、琼脂、山梨酸钾为原辅料加工制成的产品。3.3 类 以燕窝、龙眼肉(桂圆)、大枣(红枣)、枸杞子、茯苓、银耳、复合氨基酸粉、白砂糖、单晶体冰糖、果脯糖浆、琼脂、山梨酸钾为原辅料,添加或不添加人参(人工种植)、蛹虫草、雪莲培养物(鲜品)、蜂蜜加工制成的产品。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金银花、龙眼肉(桂圆)、莲子、大枣(红枣)、枸杞子、茯苓、阿胶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的规定。4.1.2 蛹虫草 应符合国家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10号中相应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2012、GB 2763-2014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J 0002S2020 3 4.1.3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的规定,且应符合GB 2762-2012、GB 2763-2012的规定。4.1.4 雪莲培养物(鲜品)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9号的规定,且应符合GB 2762-2012的规定。4.1.5 银耳 应符合GB 7096的规定。4.1.6 蜂蜜 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4.1.7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4.1.8 单晶体冰糖 应符合QB/T 1173的规定。4.1.9 复合氨基酸粉 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4.1.10 果葡糖浆 应符合GB/T 20882的规定。4.1.11 燕窝 应符合GH/T 1092的要求。4.1.12 甜菊糖苷 应符合GB 8270的规定。.4.1.13 葡萄糖酸钙 应符合GB 15571的规定。4.1.14 乳酸亚铁 应符合GB 6781的规定。4.1.15 葡萄糖酸锌 应符合GB 8820的规定。4.1.16 琼脂 应符合GB 1886.239的规定。4.1.17 山梨酸钾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J 0002S2020 4 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4.1.18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液体,久置允许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物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棕黄色至棕褐色 滋味及气味 味甜,具有本品 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看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类 类 类 金银花鉴别 阳性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 钙(以 Ca 计)/(mg/L)1601350 GB 5009.92 铁(以 Fe 计)/(mg/L)1020 GB 5009.90 锌(以 Zn 计)/(mg/L)320 GB 5009.14 可 溶 性 固 形 物(20 折 光 计 法)/(%)0.5 9.0 9.0 GB/T 12143 pH 值 4.06.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二部 砷(以As计),mg/L 0.2 GB 5009.11 铅(以 Pb 计),(mg/L)0.2 GB 5009.12 六六六,mg/L 0.1 GB/T 5009.19 滴滴滴,mg/L 0.1 GB/T 5009.19 氯丙醇(以3-氯-1.2-丙二醇计)a,mg/L 0.1 GB 5009.191 注:a仅适用于类产品的检测。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LJ 0002S2020 5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5 2 1 10 GB 4789.3 霉菌/(CFU/ml)20 GB 4789.15 酵母菌/(CUF/ml)20 GB 4789.15 沙门氏菌 5 0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UF/g 1000CUF/g GB 4789.10第二法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注 1:n 为同一批次产品为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值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数量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