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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AD 0048 S-2019 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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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AD 0048 S-2019 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 2019 人参 鹿鞭片 压片 糖果
Q/JLAD0048S-2019221398S-20192019061020220609*Q/JLAD备案号:221398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6 月 09 日吉林敖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AD0048S-2019代替Q/JLAD0048S-2018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2019-06-10 发布2019-06-10 实施吉林敖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AD0048S-20191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乳糖、鹿鞭、鹿尾(去骨)、玛咖粉、黄精粉、人参粉、牡蛎肽、枸杞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为原料,经配料、粉碎(或不粉碎)、总混、压片、内包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55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DBS 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NY 317鹿副产品Q/JLAD0048S-2019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乳糖应符合 GB 25595 的规定。3.1.2鹿鞭、鹿尾(去骨)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3.1.3玛咖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4黄精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5人参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6牡蛎肽以牡蛎为原料,经酶解制得,水分7%,灰分10%,蛋白质(以干基计)50%,肽含量(以干基计)40%,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62、GB 29921 中水产制品的规定。3.1.7枸杞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8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规定。3.1.9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棕色至棕褐色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地,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块形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缝、表面光滑、无明显变形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殊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燥失重,5.0GB 5009.3 第二法 减压干燥法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Q/JLAD0048S-201933.5特征性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特征性指标项目限量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mg/100g600GB/T 195063.6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7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微晶纤维素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硬脂酸镁抗结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Q/JLAD0048S-20194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样品基数不得小于 5kg,所抽样品应具有相同的花色、等级、包装规格盒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随机抽取 600g 样品,抽取的样品迅速分装于两个样罐或样袋中,样品分成二份,一分检验用,一份留样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鹿鞭片(压片糖果)配料表:乳糖、鹿鞭、鹿尾(去骨)、玛咖粉、黄精粉、人参粉、牡蛎肽、枸杞粉、食品添加剂(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净含量/规格:以实际生产标注食用方法及食用量:口服。生产企业:吉林敖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敖东工业园联系方式:0433-6688839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密闭、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722240313926产品标准代号:Q/JLAD0048S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每 100g 产品中添加玛咖粉 95g,玛咖粉食用量25 克/天,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每 100g 产品中添加人参(人工种植)25g,人参食用量3 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kj)NRV%能量1587 千焦(kj)19%蛋白质25.2 克(g)42%Q/JLAD0048S-20195续表 7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kj)NRV%脂肪2.1 克(g)4%碳水化合物63.6 克(g)21%钠503 毫克(mg)25%8包装内包装材料选用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 保质期在密闭、阴凉干燥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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