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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JSY
0080
S-2021
大豆白蛋白海参复合肽固体饮料
2021
大豆
白蛋白
海参
复合
固体
饮料
新模板标记勿删Q/JJSYQ/JJSY0080S-2021大豆白蛋白海参复合肽固体饮料2021-10-20 发布2021-10-3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九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九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JJSY0080S-2021223891S-20212021 11022024 1101Q/JJSY0080S-20211大豆白蛋白海参复合肽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肽粉、白蛋白肽(清蛋白多肽粉)、海参肽粉、枸杞子、小麦低聚肽、牛初乳粉、酵母-葡聚糖、罗汉果甜苷、甜菊糖苷为原料,经原料的预处理、提取或不提取、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而制成的固体饮料类大豆白蛋白海参复合肽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7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片、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DBS22/00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中甜菊糖苷的测定QB/T 4572酵母-葡聚糖RHB 602牛初乳粉Q/JJSY0080S-20212Q/HBJT 0011S小麦低聚肽Q/WTTH 0003S白蛋白肽(清蛋白多肽粉)Q/WTTH 0040S海参肽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一部(2020版)枸杞子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0年第9号新食品原料 酵母-葡聚糖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大豆肽粉应符合 GB/T 22492 的规定。3.1.2清蛋白多肽粉(白蛋白肽)应符合 Q/WTTH 0003S 的规定。3.1.3海参肽应符合 Q/WTTH 0040S 的规定。3.1.4枸杞子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2020 版)的规定。3.1.5小麦肽粉应符合 Q/HBJT 0011S 的规定。3.1.6牛初乳粉应符合 RHB 602 的规定。3.1.7酵母-葡聚糖应符 QB/T 4572 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0 年第 9 号的规定。酵母-葡聚糖添加量为每 100 克产品添加 1.22 克,酵母-葡聚糖食用量250 毫克/天。3.1.8罗汉果甜苷应符合 GB 1886.77 的规定。3.1.9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规定。3.1.10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至橙棕色取本品适量,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按标签所述使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中溶解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尝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粉末及细小颗粒,无结块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Q/JJSY0080S-20213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g/kg)检验方法罗汉果甜苷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甜菊糖苷甜味剂0.2(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DBS22/007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Q/JJSY0080S-20214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组批按随机抽样法随机抽取 500g,一半用作感官指标、净含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检验,另一半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大豆白蛋白海参复合肽固体饮料配料表(原料):大豆肽粉、白蛋白肽(清蛋白多肽粉)、海参肽粉、枸杞子、小麦低聚肽、牛初乳粉、酵母-葡聚糖、食品添加剂(罗汉果甜苷、甜菊糖苷)净含量/规格:以实际产品规格为准生产者:吉林省九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 3333 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二期 E2 栋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避光处,避免阳光直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JSY0080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1.酵母-葡聚糖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酵母-葡聚糖 1.22g,酵母-葡聚糖食用量250 毫克/天。婴幼儿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708 千焦20%Q/JJSY0080S-20215表 6 续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蛋白质70.3 克117%脂肪5.9 克10%碳水化合物17.3 克6%钠35 毫克2%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贮存和运输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混存。10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