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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XYP
0007
S-2021
叶芽类代用茶
2021
用茶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叶(芽)类代用茶备案号:360906S-2021备案日期:2021年12月27日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6日Q/JXYP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XYP 0007S-20212021-11-01 发布2021-12-01 实施江西叶铺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XYP 0007S-2021 目 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品分类.2 4 要求.3 5 食品添加剂.4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7 检验规则.4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5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XYP 0007S-2021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感官品质要求和质量理化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其他指标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其中铅限量(以 Pb 计)为 4.9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其他类”的“茶叶”项下铅限量(以 Pb 计)5.0mg/kg。苦丁茶铅限量(以 Pb 计)为 1.9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其他类”的“苦丁茶”项下铅限量(以 Pb 计)2.0mg/kg。本标准由江西叶铺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江西叶铺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为锋、郑成龙 本标准批准人:薛鑫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XYP 0007S-2021 1 叶(芽)类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叶(芽)类代用茶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 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 3 章规定的叶(芽)类代用茶;同时适用于以大包装代用茶为原料,经分装工序制成的小包装代用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3200.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 年第 3 号公告 关于沙棘叶、天贝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12 号公告 关于批准线叶金雀花为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XYP 0007S-2021 2 3 产品分类 3.1 叶(芽)类代用茶 以小蓟,马齿苋,昆布,鱼腥草,桑叶,桔梗,荷叶,淡竹叶,紫苏叶,蒲公英,薄荷,凉粉草(仙草),枇杷叶,湖北海棠(茶海棠)叶,辣木叶,乌药叶,青钱柳叶,线叶金雀花,沙棘叶,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冬青科苦丁茶中的一种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挑拣、剪切(或不剪切)、干燥(或不干燥)、用非过滤材料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叶(芽)类代用茶代用茶。3.2 袋泡叶(芽)类代用茶 以叶(芽)类代用茶为原料,用过滤材料包装制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的叶(芽)类袋泡代用茶。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紫苏叶、小蓟、马齿苋、昆布、鱼腥草、桑叶、桔梗、荷叶、淡竹叶、蒲公英、薄荷: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相应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量分别应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4.1.2:凉粉草(仙草):应符合卫生部 2010 年第 3 号公告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 4.1.3:枇杷叶、湖北海棠(茶海棠)叶: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20 号公告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1.4:辣木叶、乌药叶:应符合卫生部 2012 年第 19 号公告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1.5:线叶金雀花: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12 号公告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1.6:沙棘叶: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 年第 3 号公告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1.7: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应符合卫监督函2011428 号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1.8:冬青科苦丁茶:应符合卫计生函201386 号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1.9:青钱柳叶: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 年第 10 号公告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2 滤袋材料和辅助材料 4.2.1 滤袋材料 4.2.1.1 滤纸应清洁,无毒,无异味,不影响产品品质。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XYP 0007S-2021 3 4.2.1.2 非热封型产品滤纸应符合 GB/T 28121 的规定,热封型产品滤纸应符合 GB/T 25436 的规定,尼龙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其他材料制成的滤袋应符合相应材料(食品级)的规定。4.2.2 辅助材料 4.2.2.1 若使用提线,提线和封口应使用清洁、无毒、不污染产品的材料。提线宜为不含荧光物质的原白棉线,严禁漂白。提线应固定,不脱落,不断裂。固定提线用胶粘剂应无毒,无害。4.2.2.2 若使用钉子封口,钉子应符合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的要求,钉子应固定,不脱落。4.2.2.3 若使用吊牌,吊牌用纸应符合 GB4806.8 的规定,其上的印刷油墨应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4.3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 1 要求。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品种产品固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取适量样品打开包装,置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另取 1 包样品置于茶杯中,注入适量沸水冲泡 25min,将茶汤沥入评茶杯中,评审冲泡性 气味和滋味 具有相应原料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该品种产品的自然品质特征,无霉变 冲泡性 用开水冲泡后有该品种产品固有的汤色和滋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4.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8.5 GB 5009.3 总灰分/(%)12 GB 5009.4 六六六/(mg/kg)0.2 GB23200.113 或 GB/T5009.19 滴滴涕/(mg/kg)0.2 GB23200.113 或 GB/T5009.19 三氯杀螨醇/(mg/kg)0.2 GB 23200.113 或 GB/T5009.176 氰戊菊酯/(mg/kg)0.5 GB23200.113 或 GB/T23204 注:其他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要求。4.5 污染物限量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XYP 0007S-2021 4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表 3 污染物限量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叶(芽)类 4.9 GB5009.12 苦丁茶 1.9 4.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批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和同一规格 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 3 倍,作为检验及留样。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7.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碎末茶、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7.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设备时;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XYP 0007S-2021 5 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签、标志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 的规定。8.2 包装 8.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21302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