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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KLS
0006
S-2019
复合蛋白固体饮料
2019
复合
蛋白
固体
饮料
Q/JKLS0006S-2019221110S-20192019050520220504*Q/JKLS备案号:221110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5 月 04 日吉林省康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KLS0006S-2019复合蛋白固体饮料2019-04-08 发布2019-04-08 实施吉林省康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KLS0006S-20191复合蛋白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蛋白粉、乳清蛋白粉、海洋鱼低聚肽粉为原料,配以柠檬酸、葡萄糖、食用香精,经混加工包装制成固体饮料类的复合蛋白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83植物蛋白饮料中脲酶的定性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1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778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T 20880食用葡萄糖GB/T 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T 22493大豆蛋白粉GB/T 22729海洋鱼低聚肽粉Q/JKLS0006S-20192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大豆蛋白粉应符合 GB/T 22493 的规定。3.1.2乳清蛋白粉应符合 GB 11674 的规定。3.1.3海洋鱼低聚肽粉应符合 GB/T 22729 的规定。3.1.4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规定。3.1.5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6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白色或浅黄色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食用方法于透明烧杯内用80左右蒸馏水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颗粒状或粉末状滋、气味无异味,无臭味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蛋白质含量(g/100g),%6.0GB 5009.5脲酶试验阴性GB 5009.18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Q/JKLS0006S-20193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 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柠檬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B 1886.235食用香精食品加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B 30616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和 GB 14881 的要求。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Q/JKLS0006S-20194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6.4.1 成品库按批抽样,抽样单位以袋计。6.4.2 每批按 5/1000 随机抽样。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指标、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复合蛋白固体饮料配料表:大豆蛋白粉、乳清蛋白粉、海洋鱼低聚肽粉、柠檬酸、葡萄糖、食用香精。净含量:3.2g/袋,4.8g/袋,8.5g/袋或根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者:吉林省康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 2888 号联系方式:0431-86766919生产日期:见封口处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KLS0006S-2019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1732KJ21%蛋白质85.0g142%脂肪0g0%碳水化合物16.0g6%钠80mg4%8包装产品内包材材质为塑料复合膜,包装材料应分别符合 GB/T 10004 和 GB/T 21302 的要求;内包材玻璃瓶应符合 GB 19778 的要求。Q/JKLS0006S-20195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 3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