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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JBC
0001
S-2020
方便水产畜禽罐头
2020
方便
水产
畜禽
罐头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方便水产(畜禽)罐头备案号:361057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0日Q/JJBC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JBC 0001S-20202020-10-26 发布2020-10-26 实施江西省聚宝厨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BC 0001S2020 I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分类.2 4 要求.2 5 食品添加剂.4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7 检验规则.4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BC 0001S2020 I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以Pb计)限量分别为0.8mg/kg(水产罐头)和0.4mg/kg(畜禽罐头),水产罐头铅限量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水产制品(海蜇制品除外)”项下铅限量1.0mg/kg,畜禽罐头铅限量严于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中“肉及肉制品”的“肉制品”项下铅限量0.5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聚宝厨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遥。本标准批准人:郭叔铜。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BC 0001S2020 1 方便水产(畜禽)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方便水产(畜禽)罐头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海参(非鱼类水产品)、鲍鱼(非鱼类水产品)、鱼翅(鱼类水产品)或禽肉、畜肉为主要原料,添加酱油、食用盐、香辛料、白砂糖、味精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调味、灌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水产(畜禽)罐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07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 4806.7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T 5009.45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90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0 罐头厂卫生规范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16869 鲜、冻禽产品 GB 18186 酿造酱油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BC 0001S2020 2 GB/T 20709 地理标志产品 大连海参 GB/T 20710 地理标志产品 大连鲍鱼 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SC/T3214 干鲨鱼翅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根据所用原料不同,分为以下三类:3.1 非鱼类水产罐头 以海参、鲍鱼为主要原料,添加酱油、食用盐、香辛料、白砂糖、味精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调味、灌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水产(畜禽)罐头 3.2 鱼类水产罐头 以鱼翅为主要原料,添加酱油、食用盐、香辛料、白砂糖、味精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调味、灌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水产(畜禽)罐头 3.3 畜禽罐头 以禽肉、畜肉为主要原料,添加酱油、食用盐、香辛料、白砂糖、味精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调味、灌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水产(畜禽)罐头 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海参 应符合GB/T 20709的规定。4.1.2 鱼翅 应符合SC/T 3214的规定。4.1.3 鲍鱼 应符合GB/T 20710的规定。4.1.4 禽肉 应符合GB 16869的规定。4.1.5 畜肉 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BC 0001S2020 3 4.1.6 酱油 应符合GB 18186的规定。4.1.7 食用盐 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4.1.8 香辛料 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4.1.9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4.1.10 味精 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4.1.11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状 应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性状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具有相应水产(畜禽)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相应水产(畜禽)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非鱼类水产罐头 鱼类水产罐头 畜禽罐头 固形物含量/%20 GB/T 10786 氯化钠含量/%6.5 GB 5009.44 无机砷(以As计)/(mg/kg)0.5 0.1-GB 5009.11 总砷(以As计)/(mg/kg)-0.5 GB 5009.11 铅(以 Pb 计)/(mg/kg)0.8 0.4 GB 5009.12 镉(以 Cd 计)/(mg/kg)0.1 GB 5009.15 锡(以Sn计)/(mg/kg)(镀锡罐头)250 GB 5009.1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BC 0001S2020 4 甲基汞/(mg/kg)0.5 0.5-GB 5009.17 总汞(以Hg计)/(mg/kg)-0.05 GB 5009.17 铬(以 Cr 计)/(mg/kg)2.0 1.0 GB 5009.123 组胺/(mg/100g)-30-GB/T 5009.45 多氯联苯a/(mg/kg)0.5-GB 5009.190 注:a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8、PCB180总合计。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测定。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7.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固形物、氯化钠、商业无菌和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7.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BC 0001S2020 5 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8.2 包装 8.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0004、GB 4806.7 的规定。8.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8.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5以下环境中,贮存环境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防止外来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共同贮存。8.5 保质期 在-5以下的贮存环境下,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JBC 0001S2020 6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方便水产(畜禽)罐头,标准编号为:Q/JJBC 0001S-2020。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