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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SYJY
0007
S-2022
益生菌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2022
益生菌
植物蛋白
固体
饮料
江 苏 一 家 园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JSYJY 0007S-2022 益生菌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2022-01-28 发布 2022-03-09 实施 江苏一家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JSYJY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3 5 2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2-2 4Q/JSYJY 0007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和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执行。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T 29602固体饮料,参照了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 版)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中铅(以 Pb 计)0.8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关于“固体饮料”铅(以 Pb 计)1.0mg/kg 的规定。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适用于双城雀巢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友谊路)委托江苏一家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园)生产的益生菌植物蛋白固体饮料产品。本标准由双城雀巢有限公司和江苏一家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共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嘉琪。本标准于 2022 年 2 月发布。J S Q BQ/JSYJY 0007S-2022 1 益生菌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益生菌植物蛋白固体饮料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速溶豆粉和动物双歧杆菌Bb-12为主要原料,添加菊粉、赤藓糖醇、燕麦粉、豌豆蛋白粉、枸杞果粉、人参粉、碳酸钙、桑叶提取物、各类水果粉、针叶樱桃粉、食用香精中一种或多种原料,经原辅料预处理、配料、混合、灌装、外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益生菌植物蛋白固体饮料(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171 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738 速溶豆粉和豆奶粉 GB 19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GB 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J S Q BQ/JSYJY 0007S-2022 2 GB/T 23528.2 低聚糖质量要求 第 2 部分:低聚果糖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09 年第 5 号)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速溶豆粉:应符合 GB/T 18738 的规定。3.1.2 菊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09 年第 5号)的规定。3.1.3 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规定。3.1.4 燕麦粉:应符合 GB 19640 的规定。3.1.5 豌豆蛋白粉:应符合 GB 20371 的规定。3.1.6 人参粉、枸杞果粉、桑叶提取物、水果粉、针叶樱桃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7 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8 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4 的规定。3.1.9 动物双歧杆菌 Bb-12: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与检测方法 产品的感官指标与检测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与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色泽 淡黄色的粉末,色泽均匀一致 取 5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照标签上所述的使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 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滋味、气味 冲调后有甜香味,无异味,无异臭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结块情况 3.3 理化指标与检测方法 产品的理化指标与检测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与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水分/(g/100g)7.0 GB 5009.3 蛋白质a/(g/100g)0.5 GB 5009.5 铅(以 Pb 计)/(mg/kg)0.8 GB 5009.12 J S Q BQ/JSYJY 0007S-2022 3 表 2(续)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展青霉素b/(g/kg)50 GB 5009.185 a按照标签标示的冲调或冲泡方法稀释后进行测试。b仅限于添加以苹果、山楂为原料制成果粉的产品。3.4 微生物指标与检测方法 产品的微生物与检测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与检测方法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试验方法 乳酸菌总数/(CFU/g)1106 GB 4789.35 大肠菌群/(CFU/g)n=5,c=2,m=10,M=100 GB 4789.3 的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g)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 n=5,c=0,m=0,M=-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n=5,c=1,m=10,M=100 GB 4789.10 第二法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照 GB 4789.1 执行 3.5 净含量 净含量允差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检测方法按 JJF 1070 的规定进行。3.6 密封性要求 应符合 GB/T 15171 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3.8 产品包装的复合包装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2 出厂检验 4.2.1 产品应经生产厂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4.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密封性、乳酸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4.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除 3.1、3.8 以外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进行型式检验:J S Q BQ/JSYJY 0007S-2022 4 a)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时;b)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或工艺调整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4 组批与抽样 4.4.1 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品的批次。4.4.2 每批次产品随机抽取至少 12 个最小独立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 500g),分别作为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验、乳酸菌总数、大肠菌群指标检验以及留样备用。4.5 检验规则 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有任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其余项目不符合本标准,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符合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5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5.1 标签 5.1.1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同时应标示“标注产品的冲调方法”。5.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及重(质)量及符合 GB/T 191 规定的有关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要求。5.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封口严密、无泄漏,包装牢固。5.3 运输 运输工具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不得同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掷、重压和挤压。5.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通风、干燥,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产品堆放应离地离墙 10cm 以上,堆码高度以提取方便为宜。6 保质期 自产品生产之日起,在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贮运条件下,产品的保质期为 12 个月。J S Q BQ/JSYJY 0007S-2022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动物双歧杆菌 Bb-12 的质量要求 A.1 动物双歧杆菌 Bb-12 A.1.1 范围 适用于以是以麦芽糊精为主要原料,经接种动物双歧杆菌 Bb-12 菌种、发酵、离心、冻干等工艺制成的动物双歧杆菌 Bb-12 菌粉。A.1.2 指标要求 动物双歧杆菌 Bb-12 的指标要求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表 A.1 动物双歧杆菌 Bb-12 的质量要求 项目 指标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味 具有菌种的特有气味,无腐败,无异嗅 状态 固体粉末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铅(以 Pb 计,干基计)/(mg/kg)1.0 总砷(以 As 计,干基计)/(mg/kg)1.5 沙门氏菌/25g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25g 不得检出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25g 不得检出 双歧杆菌/(CFU/g)1.51010 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