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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SMT
0002
S-2020
乳酸菌益生菌固体饮料
2020
乳酸菌
益生菌
固体
饮料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乳酸菌(益生菌)固体饮料备案号:360970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2月11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0日Q/JSMT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SMT 0002S-20202020-06-03 发布2020-11-09 实施江西舒美特药业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SMT 0002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SMT 0002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铅(以Pb计)为0.8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项下的“固体饮料类”铅限量(以Pb计)1.0 mg/kg。本标准代替了Q/JSMT 0002S2016乳酸菌(益生菌)固体饮料。本标准与Q/JSMT 0002S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保质期由18个月修改为24个月。本标准于2020年11月09日第一次修改(原标准作废),修改之处如下:范围中删除原料“动物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animalis)、蔓越莓粉、菊粉((英文名称)Inulin)、食品添加剂(乳糖醇)”,增加原料“乳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lactis)、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casei)、鼠李糖乳杆菌(Lactobacillus rhamnosus)”;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产品分类;原、辅料要求处删除“动物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animalis)、蔓越莓粉、菊粉((英文名称)Inulin)、食品添加剂(乳糖醇)”原、辅料要求,增加“乳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lactis)、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casei)、鼠李糖乳杆菌(Lactobacillus rhamnosus)”原料要求。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舒美特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卫东、张建铭。本标准批准人:谢艳。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SMT 0002S2020 1 乳酸菌(益生菌)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乳酸菌(益生菌)固体饮料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麦芽糊精、低聚果糖、乳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lactis)、长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longum)、副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paracasei)、唾液乳杆菌(Lactobacillus salivarius)、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casei)、鼠李糖乳杆菌(Lactobacillus rhamnosus)、低聚木糖中的几种及以上为原料,经粉碎、过筛(或不粉碎、过筛)、配料、干燥、混合、包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的乳酸菌(益生菌)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78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检验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413.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溶解性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3528 低聚果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2984 低聚木糖 QB/T 4575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SMT 0002S2020 2 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 65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低聚果糖 应符合GB/T 23528的规定。3.1.2 麦芽糊精 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3.1.3 低聚木糖 应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0号及QB/T 2984的规定。3.1.4 乳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lactis)、长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longum)、副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paracasei)、唾液乳杆菌(Lactobacillus salivarius)、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casei)、鼠李糖乳杆菌(Lactobacillus rhamnosus)应符合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 65号)和QB/T 4575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粉状,冲溶后呈均匀混悬液 取本品适量,倒入洁净、干燥、透明的容器中,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另取本品适量,用适量温开水冲调口,并观察其冲调后外观。色泽 白色至淡黄色 滋味及气味 具有该品种特有的滋味及气味,味微甜,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7.0 GB 5009.3 溶解度/(%)65 GB 5413.29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SMT 0002S2020 3 3.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污染物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0.8 GB 5009.12 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 5 0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2 103 GB 4789.10第二法 霉菌 50 GB 4789.15 乳酸菌数 1 106 GB 4789.35 双歧杆菌检定 阳性 GB 4789.34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SMT 0002S2020 4 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溶解度、乳酸菌数、大肠菌群及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7.1.2 产品标签上应标明添加的乳酸菌菌种名称。7.1.3 产品标签上应标明低聚果糖的添加量、产品食用限量及不适宜人群。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GB/T 10004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