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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SSP
0001
S-2019
果味饮料
2019
果味
饮料
ICS备案号:QB/440000 67-2004定远县爵士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JSSP果味饮料2019-05-18 发布2019-06-08 实施定定远远县县爵爵士士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 布发 布Q/JSSP 0001S-2019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0820190037S备案日期:2019-06-09(有效期3年)Q/JSSP 0001S-2019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参照 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T 10789饮料通则、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定远县爵士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济开发区兴隆路。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广飞。本标准于2019年5月18日首次发布。本标准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如发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本标准自行作废。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JSSP 0001S-20191果味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味饮料的术语与定义、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GB 1886.2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9饮料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2果葡糖浆GB 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JSSP 0001S-20192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钠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含1号修改单)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以水为主要原料,使用或不使用白砂糖、果葡糖浆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安赛蜜,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甜蜜素,柠檬酸,食用二氧化碳,DL-苹果酸,柠檬酸钠,苯甲酸钠,食用香精(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规定),经水处理、混合调配、过滤、冷却、气液混合、灌装、封口等工艺制成的果味饮料。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4.1.1 基本要求:所有食品原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4.1.2 白砂糖应符合GB/T 13104规定;果葡糖浆应符合GB/T 20882规定;乙酰磺胺酸钾应符合GB 25540规定;阿斯巴甜应符合GB 1886.47规定;甜蜜素应符合GB 1886.37规定;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规定;二氧化碳应符合GB 1886.228规定;DL-苹果酸钠应符合GB 30608规定;柠檬酸钠应符合GB 1886.25规定;苯甲酸钠应符合GB 1886.184规定;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规定;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4.1.3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具有的色泽,色泽均匀取 50ml 被测样品置于洁净透明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明亮处)观察其色泽,嗅其气味、品尝滋味,检查有无异物。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具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状态均匀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5GB 5009.12食品添加剂按 GB 2760及相关公告规定执行真菌毒素、其他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量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及相关公告的规定4.4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JSSP 0001S-20193表 3 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表示)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4789.3 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500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4789.10第二法霉菌/CFU/ml20GB4789.15酵母/CFU/ml20GB4789.15a 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及GB4789.21执行。4.5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应符合 GB 2760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 12695、GB 14881 规定。7 检验规则7.1 组批、抽样方法7.1 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规格、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7.2 自同一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瓶。抽样数量为 18 个瓶。样品分成 2 份,1份用于检验,1 份留样备查。7.2 出厂检验7.2.1 出厂时对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在大包装中附以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3 型式检验7.2.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7.2.2 正常生产时至少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鉴定时;b)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c)半年停产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4 判定规则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JSSP 0001S-20194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经检验,若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检验,复检后仍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为不合格品,并不得复检,不合格品不准出厂。8 标志、标签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及相关要求。9 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9.1 包装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相关包材产品标准规定;外包装采用塑料封装;如使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规定。9.2 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9.3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内,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不得露天堆放,不得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9.4 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产品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