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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SWX
0029
S-2019
半固态调味料
2019
固态
调味料
Q/JSWX0029S-2019221639S-20192019061320220612*Q/JSWX备案号:221639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6 月 12 日吉 林 石 五 行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JSWX0029S-2019半固态调味料2019-05-03 发布2019-05-03 实施吉林石五行工贸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SWX0029S-20191半固态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粉、水、绵白糖、食用盐、芝麻、蒜、鸡精调味料、葱、孜然、谷氨酸钠、双乙酸钠为原料,经原料前处理、配料、加入开水搅拌、包装、杀菌等工艺制成的复合调味料-半固态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445绵白糖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7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双乙酸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谷氨酸钠(味精)GB/T 11761芝麻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2267孜然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Q/JSWX0029S-20192GB 255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酸钠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SB/T 10371鸡精调味料NY/T 744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DBS22/030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非发酵型半固体调味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辣椒粉应符合 GB/T 30382 的规定。3.1.2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3.1.3绵白糖应符合 GB/T 1445 的规定。3.1.4谷氨酸钠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3.1.5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3.1.6蒜应符合 NY/T 744 的规定。3.1.7鸡精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371 的规定。3.1.8葱应符合 NY/T 744 的规定。3.1.9孜然应符合 GB/T 22267 的规定。3.1.10双乙酸钠应符合 GB 25538 的规定。3.1.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色 泽浅红色或褐色,鲜艳有光泽称取 10g 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用鼻嗅方法检验气味;用玻璃棒将样品铺平,在自然光线下,用目测检验样品的色泽、状态、杂质;用玻璃棒蘸取样品,用品尝的检验方法检验样品的口感和滋味。滋味、气味味道醇香,无异味、无霉变形 态粘稠状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85.0GB 5009.3食盐(以NaCl计),g/100g30GB 5009.443.4污染物限量Q/JSWX0029S-20193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铅(以Pb计),mg/kg0.9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8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30GB 4789.3霉菌,cfu/g100GB 4789.153.6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 CFU/g10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样品采样及处理应该按 GB 4789.1 执行;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7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功能使用量(g/kg)残留量(g/kg)检验方法谷氨酸钠增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双乙酸钠防腐剂 10.0 10.0GB 5009.2773.8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检验规则5.1出厂检验Q/JSWX0029S-201945.1.1出厂前,由公司质检部门按标准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方可出厂。5.1.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2型式检验5.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5.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5.3组批以一次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5.4抽样5.4.1 出厂检验。从每批生产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10 盒/瓶/袋作为检验。5.4.2 型式检验。从入库成品中随机抽取,抽取 10 盒/瓶/袋,7 个做感官、理化、微生物检验,3 个留样备查。5.5判定规则5.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5.2 其它项目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如有 1 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6标签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半固态调味料配料表:以辣椒粉、水、绵白糖、食用盐、芝麻、蒜、鸡精调味料、葱、孜然、谷氨酸钠、双乙酸钠净含量:(按生产实际标注)制 造 商:吉林石五行工贸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道一委二组产地:吉林省吉林市联系方式:13804408805生产日期:见封口保质期:12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避光、通风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SWX0029S-2019其他需要标注内容:Q/JSWX0029S-201956.2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表7规定表7营养成分表项目100 克(g)NRV%能量2537 千焦(kJ)30%蛋白质3.4 克(g)6%脂肪60.8 克(g)101%碳水化合物13.5 克(g)5%钠2769 毫克(mg)138%7包装商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 的规定。包装应完整、严密、牢固、无破损。产品外包装材料应符合GB 6543 的规定。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