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JSJY
0001
S-2021
混合坚果
2021
混合
坚果
江 苏 极 宇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JSJY 0001S-2021 混合坚果 2021-07-21 发布 2021-09-01 实施 江苏极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JSJY J S Q B备案编号:3 2 2 0 8 9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8-3 1Q/JSJY 0001S-2021 1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及规范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国家标准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本标准过氧化值指标要求为0.40g/100g,严于 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指标0.50g/100g 的要求。本标准黄曲霉毒素 B1要求4.0g/kg,严于 GB 2761 中坚果与籽类(其他熟制坚果及籽类)黄曲霉毒素 B15.0g/kg 的要求。本标准由江苏极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其清,李远,王勇,柯峰。本标准于2021年07月首次发布。J S Q BQ/JSJY 0001S-2021 2 混合坚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坚果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坚果及籽类食品为主要原料(质量占比 50%以上),选择性添加水果干制品、蜜饯、油炸果蔬脆片、非油炸果蔬脆片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挑选、烘干或不烘干、配料、混合、包装而成的混合坚果(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T 23787 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J S Q BQ/JSJY 0001S-2021 3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坚果与籽类食品: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3.1.2 蜜饯:应符合 GB 14884 的规定。3.1.3 非油炸果蔬脆片:应符合 GB/T 23787 的规定。3.1.4 水果干制品: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1.5 油炸果蔬脆片: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产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实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少量待测样品于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检查样品的外观(色泽、组织形态)、有无杂质,霉变虫蛀,用鼻嗅法检查气味,按食用方法检测滋味。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 滋味与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霉变与虫蛀 无。3.3 理化指标与实验方法 产品的理化指标与实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与实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25 GB 5009.3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3 GB 5009.229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40 GB 5009.227 铅(以Pb计),mg/kg 0.2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B1,g/kg 4.0 GB 5009.22 展青霉素a,g/kg 50 GB 5009.185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其他真菌毒素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a仅限添加以苹果或山楂为原料的水果干制品或蜜饯的产品。3.4 微生物指标与实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与实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与实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n c m M J S Q BQ/JSJY 0001S-2021 4 表 3(续)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沙门氏菌 5 0 0/25g-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 霉菌b,CFU/g 25 GB 4789.15 b仅限添加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3.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依照 JJF1070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4 检验规则 4.1 检验类别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净含量,产品应经过生产厂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4.3 型式检验 4.3.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时;b)当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或主要设备更换,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4.3.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除 3.1 以外的全部要求。4.4 组批与抽样 4.4.1 产品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4.4.2 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2 个最小包装作为检验样本(净含量允许检验样本除外);型式检验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12 个最小包装作为检验样本(净含量允许检验样本除外)。4.5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指标如有不合格,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任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微生物项目不得复验。J S Q BQ/JSJY 0001S-2021 5 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5.1 标志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及 GB 28050 的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重(质)量、体积、执行标准号及符合 GB/T 191 规定的有关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要求。5.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应严密、无泄漏。5.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5.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通风、防潮、防鼠、无异味的库房中,食品贮存时应留有一定间隙,隔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5.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8 个月。J S Q BQ/JSJY 0001S-2021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水果干制品的质量要求 B.1 范围 B.1.1 本附录适用于以新鲜水果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切(或不切)片(条,快)、烫漂或不烫漂、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再以油炸或非油炸工艺制成的水果干制品。分为油炸型和非油炸型。B.1.2 水果干制品的质量要求 水果干制品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表 A.1 水果干制品的质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油炸型 非油炸型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组织形态 具该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无霉变,无虫蛀。滋味、气味 具有原料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水分,g/100g 12 脂肪,g/100g 40.0 10.0 酸价(以脂肪计)(KOH),mg/kg 5.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40-铅(以Pb计),mg/kg 0.9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 0.1 菌落总数,cfu/g 100000 大肠菌群,MPN/100g 300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其他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农残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J S Q BQ/JSJY 0001S-2021 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油炸果蔬脆片的质量要求 D.1 范围 D.1.1 本附录适用于以新鲜水果、蔬菜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切(或不切)片(条,快)、烫漂或不烫漂、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再以油炸的工艺制成的油炸果蔬脆片。D1.2 油炸果蔬脆片的质量要求 油炸果蔬脆片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C.1 的规定。表 C.1 油炸果蔬脆片的质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组织形态 具该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无霉变,无虫蛀。滋味、气味 具有原料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水分,g/100g 12 脂肪,g/100g 40.0 酸价(以脂肪计)(KOH),mg/kg 5.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40 铅(以Pb计),mg/kg 0.9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 0.1 菌落总数,cfu/g 100000 大肠菌群,MPN/100g 300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其他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农残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