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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PSY
0013
S-2019
松花酵母粉固体饮料
2019
松花
酵母粉
固体
饮料
Q/JPSY0013S-2019221719S-201920190723202207 22*Q/JPSY备案号:221719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7 月 22 日吉林省普世上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PSY0013S-2019松花酵母粉(固体饮料)2019-05-26 发布2019-05-26 实施吉林省普世上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PSY0013S-20191松花酵母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松花粉、酵母粉、富营养素酵母粉、酵母-葡聚糖、小麦低聚肽、山药、小麦胚、红小豆、绿豆、黑豆、香橼为原料,按一定比例调配经烘培、粉碎、部分提取、过筛,混合后与蓝莓果粉、菊粉、木糖醇配料、混合、分装、包装加工而成的固体饮料松花酵母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2大豆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检验GB/T 4789.3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461小豆GB/T 10462绿豆GB/T 10789饮料通则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Q/JPSY0013S-20192GB/T 27658蓝莓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GB 31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GB/T 32099酵母产品分类导则GB/T 35882富营养素酵母QB/T 4572酵母-葡聚糖QB/T 5298小麦低聚肽粉LS/T 3210小麦胚(胚片、胚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香橼、山药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 年 第 5 号菊粉新食品原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黑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规定。3.1.2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标准的规定。3.1.3 红小豆应符合 GB/T 10461 标准的规定。3.1.4 绿豆应符合应符合 GB/T 10462 标准的规定。3.1.5 蓝莓应符合GB/T 27658 标准的规定。3.1.6 松花粉应符合 GB 31636 标准的规定。3.1.7 酵母粉应符合 GB 31639 标准的规定。3.1.8 富营养素酵母粉应符合 GB/T 35882 标准的规定。3.1.9 菊粉应符合卫生部 2009 年第 5 号公告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添加菊粉 20 克。3.1.10 酵母-葡聚糖应符合 QB/T 4572 标准的规定。3.1.11 小麦低聚肽粉应符合 QB/T 5298 标准的规定。本产品每百克添加 1 克。3.1.12 小麦胚应符合 LS/T 3210 的规定。3.1.13 香橼、山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3.1.14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紫色或黄棕色随机抽取样品 5g,混合均匀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以温开水在透明的烧杯中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止 2 分钟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滋、气味具本品应有的气味,无霉味,异味及变质的异味组织形态粉末均匀、无结块杂质无外来可见杂质Q/JPSY0013S-20193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量GB 1886.23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Q/JPSY0013S-20194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a)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b)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松花酵母粉(固体饮料)配 料 表:松花粉、酵母粉、富营养素酵母粉、酵母-葡聚糖、小麦低聚肽、山药、小麦胚、红小豆、绿豆、黑豆、蓝莓果粉、香橼、菊粉、木糖醇产品规格:5g/袋、6g/袋、10g/袋或依据市场调整规格。建议食用方法:食用限量:菊粉食用限量15克/天,本产品每百克添加菊粉25克。酵母-葡聚糖食用限量250 毫克/天,本产品每百克添加 1 克。小麦低聚肽食用限量6 克/天,本产品每百克添加 1 克。不适宜人群:婴幼儿不宜食用。执行标准:Q/JPSY0013S-2019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吉林省普世上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明江街711号Q/JPSY0013S-20195电话:生产日期:有 效 期:24个月贮存条件:密闭,阴凉干燥处存放。产地:吉林长春活菌型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058千焦(kJ)13%蛋白质35.5克(g)60%脂肪0.5克(g)1%碳水化合物25.6克(g)9%钠5 毫克(mg)0%8包装包装袋选用复合材料,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