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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C 0002 S-2022 铁皮石斛代用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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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C 0002 S-2022 铁皮石斛代用茶 2022 铁皮 石斛 用茶
1.1.11.1.1 广 东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企 业 标 准 Q/SHC Q/SHC 0002 S2022 铁皮石斛代用茶铁皮石斛代用茶 2022-02-28 发布 2022-04-01 实施 广东恃斛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备案号:44160043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4月07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SHC 0002 S-2022 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广东恃斛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恃斛春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洁丽、祝利 本文件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首次发布。Q/SHC 0002 S-2022 2 铁皮石斛代用茶 1 范围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铁皮石斛代用茶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以铁皮石斛新鲜茎为原料,经前处理、冻干或烘干、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铁皮石斛代用茶。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H/T 1091 代用茶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3 3 技术技术要求要求 3.13.1 原料要求原料要求 3.1.1 铁皮石斛:应无虫蛀、无霉变,具有铁皮石斛鲜品特有的自然品质特征及相应的色泽和气味。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表1 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Q/SHC 0002 S-2022 3 项 目 要 求 外观 具有本品固有的色泽,无劣变、霉变、无杂质 汤色 冲泡后成本品固有汤色 香气 具有本品固有的香气,无异气味 滋味 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无异味 3.3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表2 2 理理化指标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12.0 总灰分/(g/100g)6.0 总砷(以As计)/(mg/kg)0.5 铅(以Pb计)/(mg/kg)4.5 镉(以Cd计)/(mg/kg)0.5 多糖(以无水葡萄糖计)/%25.0 甘露糖/%13.038.0 3.43.4 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3.53.5 净含量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4 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5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5.15.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取10g的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另取10g样品,加约200ml开水冲泡3分钟后,观察茶汤色泽,闻其气味,尝其滋味。5.25.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5.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5.2.2 总灰分 Q/SHC 0002 S-2022 4 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执行。5.2.3 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执行。5.2.4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执行。5.2.5 镉 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执行。5.2.6 多糖 铁皮石斛多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铁皮石斛”中多糖含量测定方法检验。5.2.7 甘露糖 铁皮石斛甘露糖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铁皮石斛”中甘露糖含量测定方法检验。5.35.3 净含量净含量 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执行。6 6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6.16.1 组批组批 同一配方、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生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6.2 抽样抽样 抽样方法按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基数大于或等于10kg,抽样量应大于或等于600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净含量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6.36.3 检验检验分类分类 6.3.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 6.3.1.1 产品应经生产方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多糖、甘露糖、水分、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 3.2、3.3、3.4、3.5 所有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Q/SHC 0002 S-2022 5 c)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有改变时;d)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46.4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以复检备用样品或以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7.1 标志、标签 7.1.1 应符合GB/T 191、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7.1.2 食用量:铁皮石斛推荐食用限量:6g/天(以干品计)。7.1.3 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7.1.4 本产品仅限于广东省内销售。7.27.2 包装 接触代用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毒,宜气密性良好。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7.37.3 运输 应采用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避免剧烈撞击和重压。7.47.4 贮存 应贮存于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产品堆放应离地离墙20cm以上。仓库周围应无异气味。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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