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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ZW 0015 S-2019 蔬菜干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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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ZW 0015 S-2019 蔬菜干制品 2019 蔬菜 制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蔬菜干制品备案号:361019S-2019备案日期:2019年12月16日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5日Q/NZW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NZW 0015S-20192019-11-01 发布2019-11-03 实施江西正味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ZW 0015S-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1 4 食品添加剂.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3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ZW 0015S-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黄花菜、梅干菜、万年青、蕨菜铅限量(以Pb计)为0.27mg/kg,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蔬菜及其制品项目下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项下铅限量(以Pb计)0.3mg/kg的限量。干豆角、山药铅限量(以Pb计)为0.18mg/kg,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蔬菜及其制品项目下豆类蔬菜、薯类”项下铅限量(以Pb计)0.2mg/kg的限量。笋衣、笋尖、笋干、笋心、百合干、莲子、磨皮莲子、莴笋干、萝卜干、秋葵、茄子干、干辣椒、芡实铅限量(以Pb计)为0.09mg/kg,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中“蔬菜及其制品项目下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项下铅限量(以Pb计)0.1mg/kg的限量。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正味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慎友。本标准批准人:杨声耀。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ZW 0015S-2019 1 蔬菜干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干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笋衣、笋尖、笋干、笋心、百合干、黄花菜、莲子、磨皮莲子、干豆角、梅干菜、万年青、莴笋干、萝卜干、蕨菜、秋葵、茄子干、干辣椒、芡实、山药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或挑选、或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蔬菜干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笋衣、笋尖、笋干、笋心、百合干、黄花菜、莲子、磨皮莲子、干豆角、梅干菜、万年青、莴笋干、萝卜干、蕨菜、秋葵、茄子干、干辣椒、芡实、山药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ZW 0015S-2019 2 应无霉变、无腐烂、无虫蛀,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分别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莲子 磨皮莲子 百合干 其它 特级 一级 特级 一级 特级 一级 粒数/(500g)650 800 800 1000-1、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2、在1条件下取样品500g,数粒,重复两次,取其平均值。3、在1条件下挑拣出断裂破碎的百合干,测算其占供检测样品总质量的百分数,即为碎片率。碎片率(g/100g)-20 40-外观 具有本产品应有的外观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产品应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黄花菜、万年青 梅干菜、蕨菜 干豆角、山药 莲子、磨皮莲子、笋衣、笋尖、笋干、笋心、百合干 莴笋干、秋葵、茄子干、干辣椒、芡实 萝卜干 水分/(g/100g)35 40 30 25 35 30 GB 5009.3 铅a(以Pb计)/(mg/kg)0.27 0.18 0.09 GB 5009.12 六六六/(mg/kg)0.05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0.05 GB/T 5009.19 甲胺磷/(mg/kg)0.05 0.1 GB/T 5009.103 敌敌畏/(mg/kg)0.2 0.5 GB/T 5009.20 杀螟硫磷/(mg/kg)0.5 GB/T 20769 氯菊酯/(mg/kg)1 0.1 NY/T 761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g/kg)0.2 GB 5009.34 注:a铅的限量应按产品脱水率进行折算;其他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从其规定。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ZW 0015S-2019 3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NZW 0015S-2019 4 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3、GB 4806.7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封口严密或散装销售。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6个月以上,产品标签上应明示保质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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