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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FX
0001
S-2020
生切面生鲜面
2020
切面
生鲜
Q/LFX0001S2020酒泉乐福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LFX酒泉乐福香食品有限责任公酒泉乐福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司发布2020-12-29 发布2020-12-29 实施生切面(生鲜面)Q/LFX0001S-2020目次前言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14 食品添加剂 2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26 检验规则 2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8 保质期 3Q/LFX0001S-2020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酒泉乐福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忠 秦凯本标准于2020年12月29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LFX0001S-20201生切面(生鲜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切面(生鲜面)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辅以方便杂粮粉、食用盐或食用碱,添加或不添加果蔬汁、鸡蛋,经配料、和面、成型、计量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各种风味的生切面(生鲜面)。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小麦粉GB 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T 20980饼干GB/T 311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LS/T 3302方便杂粮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规定。3.1.2 辅料3.1.2.1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3.1.2.2 食用碱: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Q/LFX0001S-202023.1.2.3 方便杂粮粉:应符合 LS/T 3302 的规定。3.1.2.4 果蔬汁:应符合 GB/T 31121 的规定。3.1.2.5 鸡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将样品内容物倒在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组织形态,检查是否含有杂质,按食用方法进行加热或熟制,分别品尝和嗅闻,检查其滋味和气味。滋味和气味气味正常、无酸味、无霉味及其它异味组织形态呈各种条(或片)状、均匀一致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50GB 5009.3酸度,mL/10g4.0GB 5009.239碱度a(以 Na2CO3计),g/100g0.8GB/T 20980注:a 仅适用于添加食用碱的生切面。3.4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0.15GB 5009.123.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Q/LFX0001S-20203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9盒,6盒用于检验,3盒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公司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酸度、碱度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5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GB 4806.7标准及食品卫生要求,封口严密,无破损,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 24h,04条件下冷藏Q/LFX0001S-20204保质期为 48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