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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HDH 0001 S-2019 坚果及籽类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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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HDH 0001 S-2019 坚果及籽类制品 2019 坚果 制品
Q/LHDH龙 海 市 东 恒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LHDH 0001S2019坚果及籽类制品2019-07-26 发布2019-08-26 实施龙海市东恒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LHDH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是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水分根据产品特征制定,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依据 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制定,铅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黄曲霉毒素 B1、展青霉素依据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制定,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依据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要求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由龙海市东恒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龙海市东恒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玉凤、王侨伟。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DH 0001S20191坚果及籽类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坚果及籽类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一种或多种坚果、籽类为主要原料,以植物油、食用玉米淀粉、糯米粉、小麦粉、鸡蛋、白砂糖、食用盐、味精、辣椒、花椒、香辛料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碳酸氢钠、柠檬黄、亮蓝,经选料、裹衣或不裹衣,焙烤熟制或油炸熟制、冷却、调味或不调味,再选配鱼干、水果干中的一种或多种,经混合、包装制成的坚果及籽类系列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T 1355小麦粉GB 188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GB 1886.2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亮蓝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48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00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DH 0001S20192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T 8967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6325干果制品卫生标准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GB/T 30391花椒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3.1.1坚果、籽类食品: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3.1.2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3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规定。3.1.4糯米粉:应符合供应商备案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的规定。3.1.5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规定。3.1.6鸡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3.1.7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8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9味精: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3.1.10辣椒:应符合 GB/T 30382 的规定。3.1.11花椒:应符合 GB/T 3039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DH 0001S201933.1.12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3.1.13碳酸氢钠:应符合 GB 1886.2 的规定。3.1.14柠檬黄:应符合 GB 4481.1 的规定。3.1.15亮蓝:应符合 GB 1886.217 的规定。3.1.16鱼干:应符合 GB 10136 的规定。3.1.17水果干:应符合 GB 16325 的规定。3.1.18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色泽。组织形态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无霉变。气味及滋味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酸败味及其它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12.0酸价(以脂肪计)(KOH),mg/g3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5铅(以 Pb 计),mg/kg0.2黄曲霉毒素 B1,g/kg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的制品其它205.0展青霉素a,g/kg50柠檬黄b,g/kg0.1亮蓝b,g/kg0.025a仅限于含有苹果干、山楂干的产品。b限于添加了该种色素的产品。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DH 0001S20194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大肠菌群,CFU/g5210100沙门氏菌,/25g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试验方法4.1感官检验正常条件下,将被测样品倒在洁净的白搪瓷盘中,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4.2理化检验4.2.1水分:按 GB 5009.3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4.2.2酸价:按 GB 5009.229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4.2.3过氧化值:按 GB 5009.227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4.2.4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5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进行。4.2.6展青霉素: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进行。4.2.7柠檬黄、亮蓝:按 GB 5009.35 规定的方法进行。4.3微生物检验4.3.1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中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4.3.2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方法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DH 0001S201954.3.3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4.4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货批。5.2抽样按每批产品总箱数 3%随机抽取,再从每箱中随机抽取若干包,但总数不得少于 500g,不少于 6 个最小独立包装。5.3检验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必须经生产企业质量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后方许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大肠菌群。5.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年进行 12 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原料或工艺出现大的变化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检验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4.3检验结果中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指标除外),可双倍取样复检,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LHDH 0001S201966.2包装内包装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或塑料成型容器包装,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塑料成型容器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应严密,确保无泄漏。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雨、防潮,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气味的物品混运。6.4贮存成品在常温下保存,成品库应清洁、卫生、通风、干燥。不得兼贮有毒、有气味的物品,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7保质期按不同包装方式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具体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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