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FS郎溪县佛山调味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LFS0001S-2021代替Q/LFS0001S-2018闷酱2021-05-24发布2021-06-15实施郎溪县佛山调味品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102823S备案生效日期:2021年06月16日Q/LFS0001S-2021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所有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参照GB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进行编写。本文件代替Q/LFS0001S-2018《闷酱》(备案号:341320180153S),与Q/LFS0001S-2018《闷酱》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导出“引导语”;——修改了前言、范围、检验规则等;——删除“术语和定义”中的分类;——新增基本要求。本文件由郎溪县佛山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文件起草单位:郎溪县佛山调味品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宗芳。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2年10月08日首次发布,2015年09月18日第一次修订,2018年10月30日第二次修订,2021年05月24日第三次修订。本文件有效期三年。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3Q/LFS0001S-2021闷酱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闷酱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标识、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管理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3术语和定义中规定的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352大豆GB/T1355小麦粉GB/T1532花生GB/T1535大豆油GB/T1536菜籽油GB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