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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KR
0003
S-2019
芦荟压片糖果
2019
芦荟
压片
糖果
Q/SKR0003S2019陕西凯瑞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KR芦荟压片糖果芦荟压片糖果2019-06-14 发布2019-07-14 实施陕西凯瑞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6 1 0 0 0 0-1 0 2 9 5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7 0 5Q/SKR0003S2019I前言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所规定的编制规则编制。本标准由陕西凯瑞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凯瑞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曹琼本标准批准人:王西民。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SKR0003S20191芦荟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芦荟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库拉索芦荟凝胶、麦芽糊精、D-甘露糖醇、葡萄糖、乳糖、硬脂酸镁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称量、混合、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压片、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芦荟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17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7705平版装潢印刷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0880食用葡萄糖GB 20884麦芽糊精GB 255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8 年第 12 号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9 年第 1 号公告关于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 版3技术要求Q/SKR0003S201923.1原辅料要求3.1.1 库拉索芦荟凝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3.1.2 麦芽糊精符合GB 20884 的规定;3.1.3 D-甘露糖醇应符合GB 1886.177的规定;3.1.4 葡萄糖应符合GB 20880的规定;3.1.5 乳糖应符合GB 25595的规定;3.1.6 硬脂酸镁应符合GB 1886.91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浅白色至灰白色,色泽均匀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嗅和无异味组织形态片形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裂缝,无明显变形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芦荟多糖(以芦荟甙计),mg/kg100干燥失重,g/100g5.0铅(以Pb计),mg/kg0.53.4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099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2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均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 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3.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均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Q/SKR0003S20193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 10 粒糖果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和组织形态及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4.2理化指标4.2.1 芦荟多糖按附录A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干燥失重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4.3 微生物检验4.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4 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检验规则5.1 组批:同一班次或同一班组、同一品种、同一生产线的产品为一组批。5.2 抽样: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0 个最小独立包装(最少抽样量不得少于 1000g),一半用于检验,另一半留样备查。5.3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时,应对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5.4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3.23.5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时;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c)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5 判定规则5.5.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5.5.2 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 标签、标志、运输与贮存6.1 标签、标志产品包装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还应标明,本品添加芦荟,不适宜人群:孕妇与婴幼儿慎用,本产品每日最大食用量 20g。6.2 包装6.2.1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装采用聚乙烯成型品材料应符合 GB 4806.7要求,封口严密,不得有破损。Q/SKR0003S201946.2.2 产品外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6.3 运输6.3.1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避免日晒、雨淋、重压;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混运。6.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6.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昧、易挥 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贮。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Q/SKR0003S20195附录 A(规范性附录)芦荟多糖的检测方法A 芦荟甙的检测方法:A.1 仪器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附紫外检测器(UV)。液相参数:色谱柱:C18 柱柱温:40紫外检测器:检测波长 293mm流速:1ml/min流动相:甲醇+水=55+45进样量:10 微升A.2 试剂甲醇,色谱纯芦荟甙标准溶液准确称量腺苷标准品0.0100g,加入水溶解并定容至25mL。此溶液每mL含0.4mg腺苷。A.3 测定步骤试样进行粉碎混匀,准确称取适量试样 1.00g 于 50mL 容量瓶中,加入流动相 30 毫升溶解,经超声振提 5min 加流动相定容至 50 毫升,离心沉淀,上清液经滤膜过滤。分别精密吸取标准溶液和试样溶液 10 微升注入 HPLC,以上述色谱条件,以保留时间定性,用外标法计算试样中芦荟甙的含量。A.4 结果计算mAVCAX21式中:X试样中芦荟甙的含量,mg/g;A1试样芦荟甙的峰面积;C标准液的质量浓度,mg/mL;V试样定容体积,mL;A2标准溶液中芦荟甙的峰面积;m 试样质量,g。Q/SKR0003S20196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