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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ABZ 0002 S-2021 调味魔芋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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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ABZ 0002 S-2021 调味魔芋制品 2021 调味 魔芋 制品
Q/SABZ陕西艾班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ABZ 0002S2021调味魔芋制品2021-05-08 发布2021-06-08 实施陕西艾班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2 6 5 3 S-2 0 2 1有效期至 2 0 2 40 6 1 0Q/SABZ 0002S2021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陕西艾班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艾班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成军。本标准批准人:王成军。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SABZ 0002S20211调味魔芋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魔芋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魔芋粉、生活饮用水为主要原料,分别以食用淀粉、海藻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二氧化钛、氢氧化钙、柠檬酸为辅料,经糊化、精炼、成型、滤水、冷冻、解冻、切制、漂洗,再蒸熟、冷却后分别添加(复合调味粉包、复合调味酱包、液体复合调味料、复合调味油包、酸菜包、泡椒包),经拌合、包装、杀菌等工艺制成不同口味的调味魔芋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1886.3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GB 5009.2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钛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Q/SABZ 0002S20212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2557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SB/T 10439酱腌菜NY/T 494魔芋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根据口味不同,产品可分为:麻辣味、五香味、香辣味、泡椒味、酸菜味等。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魔芋粉:应符合 NY/T 494 的规定。4.1.2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食用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规定。4.1.4海藻粉:应符合 GB 19643 的规定。4.1.5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应符合 GB 29931 的规定。4.1.6二氧化钛:应符合 GB 1886.341 的规定。4.1.7氢氧化钙:应符合 GB 25572 的规定。4.1.8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4.1.9复合调味粉包:应符合附录 A 或 GB 31644 或相关标准的规定。4.1.10复合调味酱包:应符合附录 B 或 GB 31644 或相关标准的规定。4.1.11液体复合调味料:应符合附录 C 或 GB 31644 或相关标准的规定。4.1.12复合调味油包:应符合附录 D 或相关标准的规定。4.1.13酸菜包、泡椒包:应符合 GB 2714 或 SB/T 10439 或相关标准的规定。Q/SABZ 0002S20213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呈块状或片状或条状或丝状或不规则形状或仿生类等形状,有弹性,硬度适中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95食用盐(以 NaCl 计),%15.0膳食纤维(以沥干物计),g/100g5.0淀粉(以沥干物计),g/100g20铅(以Pb计),mg/kg1.0二氧化钛a,g/kg2.5注:a仅限添加二氧化钛的产品检验此项目。4.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00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9004.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4.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Q/SABZ 0002S202144.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4.7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检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5.2理化指标5.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食用盐:按 GB 5009.44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膳食纤维:按 GB 5009.88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淀粉:按 GB 5009.9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6二氧化钛:按 GB 5009.246 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限量5.3.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5.3.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3.4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3.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品种、同一班次生产的相同规格产品为一批。6.2抽样Q/SABZ 0002S20215所抽样品需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每批产品随机抽取不少于12个最小包装,总重量不少于1kg。将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6.3出厂检验6.3.1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3.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4型式检验6.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 4.24.5 项目。6.4.2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6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7.1.1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7.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7.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包装采用塑料袋包装时应符合 GB/T 10004 或 GB/T 28118 或 GB 4806.7 的规定,采用塑料盒包装时应符合 GB 4806.7的规定,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时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产品相关标准的规定。7.2.2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无破损。7.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贮存Q/SABZ 0002S20216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Q/SABZ 0002S20217附录A(规范性附录)复合调味粉包的质量要求A.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表 A.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性状粉末状色泽白色至棕红色气、滋味具有本品特有的香味,咸香滋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A.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A.2 的规定。表 A.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10.0食用盐(以 NaCl 计),g/100g55氨基酸态氮(以 N 计),g/100g0.1总氮(以 N 计),g/100g0.2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1.0A.3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A.3 的规定。表 A.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MPN/g520.31.5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210010000霉菌,CFU/g521001000Q/SABZ 0002S20218表A.3(续)酵母,CFU/g521001000Q/SABZ 0002S20219附录B(规范性附录)复合调味酱包的质量要求B.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B.1 的规定。表 B.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性状酱状色泽淡黄色至棕褐色气、滋味具有酱香的气味、滋味,咸香适口,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B.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B.2 的规定。表 B.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50.0食用盐(以 NaCl 计),g/100g25.0氨基酸态氮(以 N 计),g/100g0.1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1.0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B.3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B.3 的规定。表 B.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MPN/g520.31.5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210010000Q/SABZ 0002S202110表B.3(续)霉菌,CFU/g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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