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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L 0001 S-2019 月饼用小麦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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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L 0001 S-2019 月饼用小麦粉 2019 月饼 小麦粉
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NLQ/NL 0001 S-2019代替 Q/NL 0001S-2016月饼用小麦粉2019-01-6 发布2019-04-21 实施深深圳圳南南海海粮粮食食工工业业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30169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28日Q/NL 0001 S-2019I前言本标准是按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进行编写的深圳南海粮食工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本标准是参照 LS/T 3205发酵饼干用小麦粉中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根据小麦粉的加工工艺,对其进行了分等。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替代 Q/NL 0001 S-2016。本标准与 Q/NL 0001 S-2016 相比较情况如下:-删除了两家适用企业本标准由深圳南海粮食工业有限公司品管部提出及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南海粮食工业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刘丽、夏龙庆、张建生、林佳娜本标准于 2010 年 03 月 18 日首次发布。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NL 0001 S-2010Q/NL 0001 S-2013Q/NL 0001 S-2016本标准委托企业名录序号生产企业名称企业地址1深圳南海粮食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蛇口工业区赤湾2东莞益海嘉里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麻涌镇新沙工业园3益海(石家庄)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东段4益海嘉里(安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汤阴县食品工业园区工纵二路5益海嘉里(兖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益海路 1 号6益海嘉里(北京)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矿林路 2 号7益海嘉里(泉州)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区沙格码头8益海嘉里(昆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海大道 8 号9益海嘉里(成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火星社区Q/NL 0001 S-20191月饼用小麦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月饼用小麦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实验方法、试验规则、标识、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为原料,经小麦清理、润麦、磨粉、打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月饼用小麦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小麦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 A 的测定GB 5009.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2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GB/T 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Q/NL 0001 S-20192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测定GB/T 5506.2 小麦和小麦粉 面筋含量 第 2 部分:仪器法测定湿面筋GB/T 5507粮油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GB/T 5508粮油检验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GB/T 5509粮油检验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46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T 10361 小麦、黑麦及其面粉,杜伦麦及其粗粒粉降落数值的测定 Hagberg-Perten 法GB/T 14614 小麦粉 面团的物理特性 吸水量和流变学特性的测定 粉质仪法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GB/T 24905粮食包装 小麦粉袋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生产用小麦符合 GB 1351 标准要求3.1.2 生产加工用水符合 GB 5749 标准要求3.1.3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的要求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性状粉末状物质色泽具有正常小麦粉固有的色泽气味、口味具有正常小麦粉固有的气味、口味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及其他外来物Q/NL 0001 S-20193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等级一等精制级二等普通级灰分(以干基计),%0.500.550.600.70湿面筋(以湿基计),%24-3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min3.5降落数值,s250粗 细 度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g/kg0.003水分,%14.0铅(以Pb计),mg/kg0.2总砷(以As计),mg/kg 0.5镉(以Cd计),mg/kg0.1铬(以Cr计),mg/kg1.0苯并【】芘,g/kg5.0总汞(以Hg计),mg/kg0.02六六六,mg/kg0.05滴滴涕,mg/kg0.05黄曲霉毒素B1,g/kg5.0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g/kg950赭曲霉毒素A,g/kg5.0玉米赤霉烯酮,g/kg603.4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3.5其他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3.6其他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 理化指标5.1.1 水分Q/NL 0001 S-20194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1.2 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1.3 湿面筋按 GB/T 5506.2 规定的方法测定。5.1.4 粗细度按 GB/T 5507 规定的方法测定。5.1.5 含砂量按 GB/T 5508 规定的方法测定。5.1.6 磁性金属物按 GB/T 5509 规定的方法测定。5.1.7 粉质曲线稳定时间按 GB/T 14614 规定的方法测定。5.1.8 降落数值按 GB/T 10361 规定的方法测定。5.1.9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1.10 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1.11 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5.1.12 总汞按照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5.1.13 铬按照 GB 5009.123 规定的方法测定。5.1.14苯并【】芘按照 GB 5009.27 规定的方法测定。5.1.15 六六六、滴滴涕按照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5.1.16 黄曲霉毒素 B1Q/NL 0001 S-20195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测定。5.1.17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按 GB 5009.1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1.18 赭曲霉毒素 A按GB 5009.96 规定的方法测定。5.1.19 玉米赤霉烯酮按GB 5009.209 规定的方法测定。5.2感官要求按 GB/T 549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测定按照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净含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检验规则6.1 原、辅料入库检验6.1.1 小麦入库检验6.1.1.1 所有小麦经工厂检验部门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1.1.2 检验项目为水分、湿面筋、面筋指数、容重、千粒重、杂质、粉质、拉伸、外观、气味。6.1.2 包材入库检验6.1.3.1 所有包装材料经工厂检验部门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1.3.2 检验项目为包装袋外观、尺寸、供应商厂检报告验证。6.2 出厂检验6.2.1 产品出厂前需由工厂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产品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出具检验结果。6.2.2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灰分、水分、粗细度、粉质曲线稳定时间。6.3 型式检验6.3.1 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三章的所有项目。6.3.2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停产三个月后恢复生产时;Q/NL 0001 S-20196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f)主要生产设备更换时。6.4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5 抽样方法小麦粉抽样方法按 GB 5491 执行。6.6 判定规则6.6.1 产品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判定产品为合格。6.6.2 产品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可以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签、标志7.1.1 产品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7.1.2 对营养标签有要求的,营养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7.2 包装7.2.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2 材料7.2.2.1 包装袋应符合 GB/T 8946、GB/T 17109、GB/T 24905 的规定要求。7.2.2.2 包装环境应清洁。7.2.2.3 封口应牢固、不得破损泄漏。7.3 运输运输器具应清洁干燥、无污染,并有防尘、防雨雪设施。7.4 贮存7.4.1 袋装产品应放在清洁、干燥、通风、无污染的专用库房中。7.4.2 包装物件应码放距地面、墙壁 20cm 以上,注意防虫、防鼠、防潮。7.4.3 本产品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产品的保质期为 6 个月,不同规格的产品保质期有所不同,以标签标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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