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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HX 0002 S-2019 即食红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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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HX 0002 S-2019 即食红枣 2019 即食 红枣
Q/RHX 陕西清涧人和仙枣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RHX 0002S2019 代替 Q/RHX 0002S-2016 即食红枣 2019-03-30 发布 2019-04-30 实施 陕西清涧人和仙枣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Q/RHX 000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依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与Q/RHX0002S-2016的主要区别为:调整了产品分类;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由陕西清涧人和仙枣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清涧人和仙枣业有限责任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炳林、李荣、任伟。本标准批准人:白世安。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Q/RHX0002S-2016。Q/RHX 0002S2019 1 即食红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红枣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为原料,经挑选、清洗、烘烤、(去核或不取核)、杀菌、包装制成的即食红枣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782 蜜饯通则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产品分类 Q/RHX 0002S2019 2 根据生产工艺去核或不取核,产品分为:有核即食红枣、无核即食红枣。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 项 目 要 求 等 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色 泽 紫红色或褐红色,色泽基本一致,有光泽 形 态 枣形基本一致,颗粒完整,大小均匀,枣身干爽,枣面微有折皱,含核或无核 果肉组织 枣形饱满,肉质肥厚,质地柔软,无霉烂,浆头,不熟果、病、虫、破头果不超 5%无霉烂,浆头,不熟果、病、虫、破头果不超 6%滋味与气味 具有原果味,甜酸适口,甜味纯正,无异味 杂质 无 0.03%0.04%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项目 要求 水分,%2428 总酸,g/100g 10 总糖(以还原糖计),%70 铅(以 Pb 计),mg/Kg 0.5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02计),mg/kg 30 六六六,mg/kg 0.2 滴滴涕,mg/kg 0.1 黄曲霉毒素 B1,g/kg 5.0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Q/RHX 0002S2019 3 表3 采样方案a及限量 项 目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100CFU/g 900CFU/g 菌落总数,CFU/g 1000 大肠菌群,MPN/g 0.4 霉菌,CFU/g 50 注: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 净含量允差 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GB 2763规定。4.7 原料、食品添加剂 4.7.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7.2 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7.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外的任何物质。4.8 生产加工过程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 GB14881 的规定。5 检验方法 5.1 感官 5.1.1 形态和色泽 将样品平铺在洁净的工作台上,用目测方法观察评定。5.1.2 果肉组织 随机采取样枣10粒,用不锈钢小刀逐个纵剖切开,观察切面果肉组织状况。5.1.3 滋味与气味 品尝滋味、嗅其气味。5.1.4 杂质 目测、手检。单项不合格:从混合样品中,随机取样1000g,用目测手捡方法,拣出病、虫、破头等果,记录颗数,按式(1)计算各项不合格果的百分率:单项不合果=单项不合格果重量/试样重量*100%(1)单项不合格果百分率的总和即为该批枣不合格的总百分率。Q/RHX 0002S2019 4 5.2 理化检验 5.2.1 样品制备 将经过感官检验的样品在洁净的玻璃板上铺平,连续用四分对角取样法分取试样的 1000g,将试样用不锈钢剪刀去核,绞碎,装入磨口玻璃瓶内备用。5.2.2 水分 按GB/T 5835中含水率检验的方法检验。5.2.3 总酸 按GB/T 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总糖 按GB/T 10782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二氧化硫残留量 按GB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5.2.8 黄曲霉毒素 B1 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限量 5.3.1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4 大肠菌群 按GB 4789.规定的方法测定。5.3.5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Q/RHX 0002S2019 5 5.4 净含量允差 按定量包装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进行。5.5 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 分别按GB 2762、GB 2763规定的方法执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投料、同一班次生产、同一台包装机所包装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抽取四个最小包装样品(总量不少于2kg),样品分为2份,其中一份用于检验,二包用于备查。6.3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4 型式检验 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4.24.5 内容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季节性生产时应于生产前进行型式检验,常年生产时每年应进行型式检验;b)正式投产后,如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中所有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结果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加倍抽样或用保留样复检,复验后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本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5.3 微生物检验指标不合格,直接判为不合格品且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食品内外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规定的要求,包装储运图示符合GB/T 191的要求。7.2 包装 Q/RHX 0002S2019 6 产品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要求,包装袋外部应保持清洁、塑封严密,无渗漏现象,干净卫生,无胀气。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符合GB/T 6543要求。7.3 运输 运输时应外加纸箱等包装物。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不得与其他有害及有污染的物品混运。在运输中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7.4 贮存 7.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储存。7.4.2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暴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应有 100mm 以上的垫板,产品堆码整齐,堆码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容器为限。在上述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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