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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LTY 0023 S-2019 复合蛋白饮品 2019 复合 蛋白 饮品
Q/YLTY 尤溪 绿田 园生 物科 技有 限公 司 企 业标 准 Q/YLTY0023S2019 复合蛋白饮品 2019-04-15 发布 2019-05-15 实施 尤溪绿田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YLTY 0023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固形物、蛋白质)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铅、锡指标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微生物指标依据 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于2019年04月15日发布。本标准由尤溪绿田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尤溪绿田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朝荣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TY 0023S2019 1 复合蛋白饮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蛋白饮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和召回。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全脂奶粉、大豆浆、花生浆、花生仁、椰子浆、白砂糖为原料(大豆、花生经挑选、浸泡、磨浆、过滤去渣而得的大豆浆、花生浆;花生经挑选、浸泡、预煮、压裂、去皮而得的花生仁),适量加入食盐、复配稳定剂(单硬脂酸甘油酯、黄原胶、三聚磷酸钠、蔗糖脂肪酸酯)、酪朊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乙基麦芽酚、D-异抗坏血酸钠、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处理、调配、均质、排气、灌装高温杀菌或高温杀菌灌装、冷却、包装工艺制成的复合蛋白饮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1352 大豆 GB/T 1532 花生 GB 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B 1886.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 GB 1886.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酪朊酸钠(酪蛋白酸钠)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TY 0023S2019 2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T 5009.1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蛋白饮料中脲酶的定性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 255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DB46/T 107 地方标准 椰子浆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2015年)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3.1 牛奶花生复合蛋白饮品:以水、全脂奶粉、花生浆、花生仁、白砂糖为原料,适量加入复配稳定剂(单硬脂酸甘油酯、黄原胶、三聚磷酸钠、蔗糖脂肪酸酯)、D-异抗坏血酸钠、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处理、调配、均质、排气、灌装高温杀菌或高温杀菌灌装、冷却、包装工艺制成的牛奶花生复合蛋白饮品。3.2 豆奶复合蛋白饮品:以水、全脂奶粉、大豆浆、白砂糖为原料,适量加入食盐、复配稳定剂(单硬脂酸甘油酯、黄原胶、三聚磷酸钠、蔗糖脂肪酸酯)、甜蜜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处理、调配、均质、排气、灌装高温杀菌或高温杀菌灌装、冷却、包装工艺制成的豆奶复合蛋白饮品。3.3 椰汁复合蛋白饮品:以水、全脂奶粉、椰子浆、白砂糖为原料,适量加入食盐、复配稳定剂(单硬脂酸甘油酯、黄原胶、三聚磷酸钠、蔗糖脂肪酸酯)、酪朊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乙基麦芽酚、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处理、调配、均质、排气、灌装高温杀菌或高温杀菌灌装、冷却、包装工艺制成的牛奶椰汁复合蛋白饮品。4 技术要求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TY 0023S2019 3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1.2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4.1.3 花生:应符合 GB/T 1532 的要求。4.1.4 大豆:应符合 GB/T 1352 的要求。4.1.5 甜蜜素:应符合 GB 1886.37 的要求。4.1.6 乙酰磺胺酸钾:应符合 GB 25540 的要求。4.1.7 乙基麦芽酚:应符合 GB 1886.208 的要求。4.1.8 食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4.1.9 酪朊酸钠:应符合 GB 1886.212 的要求。4.1.10 椰子浆:应符合 DB46/T 107 的要求。4.1.11 全脂奶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要求。4.1.12 复配稳定剂(单硬脂酸甘油酯、黄原胶、三聚磷酸钠、蔗糖脂肪酸酯):应符合 GB 26687 或供货商已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要求。4.1.13 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6.28 的要求。4.1.14 碳酸氢钠:应符合 GB 1886.2 的要求。4.1.15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 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臭 组织形态 呈均匀的液态,允许牛奶花生复合蛋白饮品乳浊液中有花生颗粒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 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其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3 固形物/(%)a 6 蛋白质/(g/100g)0.7 铅(以 Pb 计)/(mg/L)0.3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TY 0023S2019 4 锡(以 Sn 计)b/(mg/kg)150 脲酶试验c 阴性 a 仅适用于牛奶花生复合蛋白饮品;b 仅适用于金属罐装产品;c 仅适用于以大豆为原料的饮料。4.4 真菌毒素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 4.4.1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4.4.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5 微生物限量 4.5.1 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4.5.2 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其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5 2 102 104 大肠菌群/(CFU/ml)5 2 1 10 霉菌/(CFU/ml)20 酵母/(CFU/ml)20 注1: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和 GB/T 4789.21 执行。注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 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5.3 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4规定。表 4 致病菌限量 项目 釆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FU/mL 1000 CFU/mL 注1: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和 GB/T 4789.21 执行。注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 年)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TY 0023S2019 5 4.7 食品添加剂 4.7.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4.7.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7.3 复配稳定剂(单硬脂酸甘油酯、黄原胶、三聚磷酸钠、蔗糖脂肪酸酯)的使用应符合 GB 26687的规定;D-异抗坏血酸钠、碳酸氢钠、酪朊酸钠、乙基麦芽酚、食品用香精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乙酰磺胺酸钾使用量0.3 g/kg,甜蜜素使用量0.65 g/kg。4.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 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 50 mL 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杂质,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5.2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检验。5.3 固形物 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检验。5.4 蛋白质 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检验。5.5 脲酶定性试验 按GB/T 5009.183规定的方法检验。5.6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7 锡 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检验。5.8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5.9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检验。5.10 霉菌、酵母 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TY 0023S2019 6 5.11 沙门氏菌 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12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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