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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FSW
0003
S-2019
人参粉人工种植固体饮料
2019
人参
人工
种植
固体
饮料
Q/RFSW 杨凌瑞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RFSW 0003S-2019 人参粉(人工种植)固体饮料 2019-05-03 发布 2019-06-03实施 杨凌瑞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6 1 0 0 0 0-1 0 3 6 7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8 1 2Q/RFSW 0003S2019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有关规定起草和编写。本标准由杨凌瑞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杨凌瑞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吴文利、管文斌。本标准批准人:王小海。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Q/RFSW 0003S2019 1 人参粉(人工种植)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参粉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为主要原料,经水提,浓缩,适量添加麦芽糊精,干燥、粉碎、过 筛、混合、包装工艺加工而成的人参粉(人工种植)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 GB/T20884 GB 2760 GB 2761 GB 2762 GB 2763 GB 12695 GB 5009.3 GB 5009.4 GB 5009.1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麦芽糊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4789.1 GB4789.2 GB4789.3 GB4789.4 GB4789.10 GB4789.15 GB 7718 GB/T 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总则 菌落总数测定大肠菌群计数沙门氏菌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28050 GB/T 4456 GB 4806.7 GB/T 6543 GB/T14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食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包装容器 纸桶 JJF 1070 定量包装 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2 Q/RFSW 0003S2019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 年第 17 号)的要求。3.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4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项目 要求 色泽 棕黄色 状态 粉末状,无结块 滋味、气味 具有人参特有气味与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冲调性 冲调后呈均匀的棕色澄清状液,允许有少许沉淀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项目 指标 水分,%7.0 灰分,%5.0 总皂甙(以人参皂甙Re计)/(g/100g)0.1 铅(以 Pb 计),mg/kg 1.0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规定。表3 项目 指标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900 菌落总数,CFU/g 5 2 1000 50000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0 霉菌,CFU/g 50 3 Q/RFSW 0003S20193.5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分别应符合GB2762、GB2761、GB2763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取5g供试品,置于干燥的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尝其滋味,嗅其气味,观测其杂质。冲调性:取 5g 供试品置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用 80左右的蒸馏水 100ml 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气味,辨其滋味,静置 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杂质。4.2理化指标4.2.1水分的测定:按 GB 5009.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2灰分的测定:按 GB 5009.4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3总皂甙:按附录A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4铅的测定:按 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指标4.3.1样品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规定的方法进行。4.3.2沙门氏菌的测定: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进行。4.3.3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进行。4.3.4菌落总数的测定: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进行。4 Q/RFSW 0003S20194.3.5大肠菌群的测定: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进行。4.3.6霉菌的测定: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进行。4.4 净含量允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种产品同一规格为一批。5.2抽样在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50kg,抽样数量分成 10 份,每份不少于为 100g,8 份用于检验,2 份用于备查。5.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必须经过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出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允差、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3.2-3.5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须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配方、设备或工艺发生较大,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 3 个月或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4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6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和标志6.1.1标签内容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规定,应当标注食用限量和不适人群。6.1.2不适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5 Q/RFSW 0003S20196.1.3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包装本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4456、GB 4806.7 规定,外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6543、GB/T14187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规定。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不得与其他有害、有异味及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在运输中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6.4贮存包装后的产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并有防尘、防蝇、防虫、防鼠设施。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本产品应离地 2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按不同品项分类堆码整齐。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在包装完好和未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6 Q/RFSW 0003S2019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总皂甙的检测方法 A.1 试剂 Amberlite-XAD-2大孔树脂、正丁醇(分析纯)、乙醇(分析纯)、中性氧化铝(层析用、100-200目)、人参皂甙 Re、香草醛溶液(称取5g香草醛溶液,加冰乙酸溶解并定容至100ml)、高氯酸(分析纯)、冰乙酸(分析纯)、人参皂甙 Re标准溶液(精确称取人参皂甙 Re标准品0.020g,用甲醇溶解并容至10.0ml,即每毫升含人参皂甙 Re 2.0mg)A.2 仪器 比色计 层析柱 A.3 实验步骤 A.3.1 固体试样:称取1.000g左右的试样(根据试样含人参量定),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少量水,超声30min,再用水定容至100ml,摇匀,放置,吸取上清液1.0ml进行柱层析。A.3.2 柱层析:用10ml注射器做层析管,内装3cm Amberlite-XAD-2大孔树脂,上加1cm中性氧化铝。先用25ml70%乙醇洗柱,弃去洗脱液,再用25ml水洗柱,弃去洗脱液,精确加入1.0ml已处理好的试样(见A.3.1),用25ml水洗柱,弃去洗脱液,用25ml70%乙醇洗脱人参皂甙,收集洗脱液于蒸发皿中,置于60水浴挥干,以此做显色用。A.3.3 显色:在上述挥干的蒸发皿中准确加入0.2ml5%香草醛冰乙酸溶液,转动蒸发皿,使残渣都溶解,再加0.8ml高氯酸,混匀后移入5ml带塞刻度离心管中,60水浴上加热10min,取出,冰浴冷却后,准确加入冰乙酸5.0ml,摇匀后,以1cm比色池于560nm 波长处与标准管一起进行比色测定。A.3.4 标准管:吸取人参皂甙 Re标准溶液(2.0mg/mL)100l放蒸发皿中,放在水浴挥干(低于60),或热风吹干(勿使过热),以下操作从“A.3.2 柱层析.”起,与试样相同,测定吸光度值。A.4 计算 X=2A1A CmV 1000100 10001 式中:X:试样中总皂甙量(以人参皂甙 Re计),g/100g;A1:被测液吸光度值,A2:标准液吸光度值,C:标准管人参皂甙 Re的量,g V:试样稀释体积,ml m:试样质量,g。计算结果保留二位有效数字 本品按干燥品计,含总皂甙以人参皂甙 Re计不得低于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