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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HJK 0023 S-2021 人参鹿茸血蜂王浆饮液(无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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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HJK 0023 S-2021 人参鹿茸血蜂王浆饮液无糖 2021 人参 鹿茸 蜂王浆
新模板标记勿删Q/THJKQ/THJK0023S-2021人参鹿茸血蜂王浆饮液(无糖)2021-02-20 发布2021-03-04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通化益今康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通化益今康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THJK0023S-2021220650S-20212021 03162024 0315Q/THJK0023S-20211人参鹿茸血蜂王浆饮液(无糖)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晒参(人工种植 4 年生或 5 年生)、鹿茸血、蜂王浆(以浓度为 2%10%的蜂王浆,添加食用酒精提取,经离心、过滤得到的蜂王浆澄清液),配以低聚木糖为原料,添加柠檬酸钠、山梨酸钾,经过粉碎、浸提、离心、调配、精滤、杀菌、灌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人参鹿茸血蜂王浆饮液(无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97蜂王浆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Q/THJK0023S-20212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1326植物饮料QB/T 2142玻璃容器含气饮料瓶NY/T 289绿色食品咖啡NY 318人参制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卫计委2014年第20号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生晒参应为人工种植 4 年或 5 年生,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ml 产品中添加生晒参0.5g。3.1.3蜂王浆应符合 GB 9697 的规定。3.1.4低聚木糖应符合国家卫计委 2014 年第 20 号的规定,每 100ml 产品添加 0.5g。3.1.5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1886.25 的规定。3.1.6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至红棕色取约 50mL 混合均匀的被检样品于无色透明、洁净、干燥的 100mL烧杯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澄清,无沉淀,无上浮油,久置无明显沉淀滋、气味有清淡的蜂王浆香气和风味,无异味和怪味,酸甜适口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以折光计),%5.0GB/T 12143人参总皂苷,mg/100ml0.01NY 318 附录 B3.4污染物限量Q/THJK0023S-20213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6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mL20GB 4789.15酵母菌,CFU/mL20GB 4789.15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柠檬酸钠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防腐剂0.5g/kg0.5g/kgGB 5009.28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Q/THJK0023S-20214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次抽取 16 瓶,12 瓶用做检验,另 4 瓶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检结果仍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鹿茸血蜂王浆饮液(无糖)配料表(原料):生晒参(人工种植 4 年生或 5 年生)、蜂王浆、低聚木糖、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柠檬酸钠)净含量/规格:180ml、230ml、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贮存条件:密闭、置阴凉、干燥、通风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THJK0023S-2021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1、每 100ml 产品添加人参 0.5g;人参食用量小于等于 3 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2、低聚木糖每日食用量3g/天(以木二糖-木七糖计),每 100g 产品添加 0.5g,婴幼儿不宜服用。8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Q/THJK0023S-20215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NRV%能量166 千焦(kJ)2%蛋白质6.5 克(g)11%脂肪1.5 克(g)3%碳水化合物0 克(g)0%钠31 毫克(mg)2%9包装玻璃容器应符合 QB/T 2142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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