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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LJY
0001
S-2020
醉涵生酒配制酒
2020
醉涵生酒
配制
Q/XLJY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XLJY 0001S-2020醉涵生酒(配制酒)2020-11-30 发布2020-12-15 实施贵 州 旭 龙 酒 业 有 限 公 司发布Q/XLJY 0001S-2020I前言本标准严格按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贵州旭龙酒业有限公司提出并批准。本标准由贵州旭龙酒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明勇、徐厚虎、王旭东。Q/XLJY 0001S-20201醉涵生酒(配制酒)醉涵生酒(配制酒)1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醉涵生酒(配制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白酒为酒基,以鱼腥草原料,经浸泡、过滤、调配、包装等特定工艺制成的配制酒类产品:醉涵生酒(配制酒)。2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白酒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 鱼腥草应为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中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名单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1.4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Q/XLJY 0001S-20202表1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和外观澄清透明液体,呈产品应有色泽,久置后允许有少量沉淀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50mL 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性状和杂质,并嗅其气味,用温水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酒香及滋味,酒体醇和,无异味。杂 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风 格具有本品的独特风格3.3 理化卫生指标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卫生指标3.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3.5 食品添加剂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 GB 14881 的规定。4检验规则4.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生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4 瓶样品,将样品平均分为 2 份,1 份作检验样品,另 1 份作备检样品。4.3检验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3.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经公司质检部门逐批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标识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酒精度、甲醇。项目指 标检验方法酒精度(20)/(%vol)3053GB 5009.225铅(以 Pb 计),mg/kg0.2GB 5009.12甲醇/(g/L)0.6GB 5009.266氰化物(以 HCN 计)/(mg/L)7.0GB 5009.36注: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允许误差为2.0%vol,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Q/XLJY 0001S-202034.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3.23.5 规定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产时;b)产品原材料、工艺、配方或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4.4 判定规则受检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或从同批产品中随机双倍抽样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判定结果以复验结果为准。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1 标志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食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应按相关规定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5.2 包装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管理要求。应封闭严密。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箱内应有衬垫物和间隔物。箱体上应有明显的“小心轻放”、“易碎”、“切勿倒置”等标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5.3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箱底部须垫有材料,离墙离地 20 厘米以上保存,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储存。产品出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5.4 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撞击、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