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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ELJ 0008 S-2019 黑参枳椇子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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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ELJ 0008 S-2019 黑参枳椇子饮料 2019 黑参枳椇子 饮料
Q/TELJ 0008S-2019221183S-20192019061420220613*Q/TELJ备案号:221183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6 月 13 日通化恩莱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ELJ0008S-2019黑参枳椇子饮料2019-04-01 发布2019-04-20 实施通化恩莱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TELJ0008S-20191黑参枳椇子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黑参、葛根、枳椇子、甘草等植物提取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姜黄、木糖醇、山梨糖醇、甜菊糖苷、白砂糖、DL-苹果酸、甜蜜素、三氯蔗糖、-环状糊精、食用香精香料,经调配、混合、灌装、灭菌、包装等制成的植物饮料 黑参枳椇子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GB 1886.1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Q/TELJ0008S-20192GB/T 10789饮料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4187包装容器 纸桶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1326植物饮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Q/TELJ 0003S黑参提取物固体饮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公告2012年第17号 人参(人工种植)国家卫健委公告2012年第16号 抗性糊精国家卫健委公告2012年第6号-环状糊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黑参为人工种植园参(4-5 年生)加工制成,园参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黑参提取物固体饮料应符合 Q/TELJ 0003S 的规定。3.1.2葛根、甘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第一部的规定。3.1.3姜黄应符合 GB 1886.60 的规定。3.1.4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5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规定。3.1.6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规定。3.1.7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8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规定。3.1.9甜蜜素应符合 GB 1886.37 的规定。3.1.10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11 枳椇子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2763 中坚果及籽类的规定。3.1.12 食用香精香料应符合 GB 30616、GB 29938 的规定。3.1.13-环状糊精应符合国家卫健委公告 2012 年第 6 号的规定。3.1.14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Q/TELJ0008S-20193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褐色至黑褐色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有无异物。组织形态无明显分层,状态均匀,允许有少量沉淀或弱凝胶滋味、气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异味,无异臭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0.5GB/T 1214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Q/TELJ0008S-20194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食用香精食用香精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30616食用香料食用香料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29938姜黄食用色素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1886.60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1886.234山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1886.187甜菊糖苷甜味剂0.2g/kg-GB 8270甜蜜素甜味剂0.65g/kg-GB 1886.37三氯蔗糖甜味剂0.25g/kg-GB 25531DL-苹果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25544-环状糊精稳定剂、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量使用-国家卫健委公告2012年第6号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 GB/T 2828.1 规定进行。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Q/TELJ0008S-20195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黑参枳椇子饮料配料表(原料):水、黑参粉、葛根粉、枳椇子粉、甘草粉、食品添加剂(木糖醇、-环状糊精、DL-苹果酸、甜蜜素、甜菊糖苷)、食用香精香料、食用色素(姜黄)人参食用限量:3g/天,本品含人参 667mg/100mL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广东百草正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和保质期:18 个月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4060506754产品标准代号:Q/TELJ0008S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mlNRV%能量79 千焦1%蛋白质0 克0%脂肪0 克0%碳水化合物4.6 克2%钠56 毫克3%8包装内包装应符合 GB 9683、GB 9687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或纸桶应符合GB/T 14187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自生产日期起,保质期为 1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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