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TDFH
0001
S-2019
人参肽粉固体饮料
2019
人参
固体
饮料
Q/TDFH0001S-2019220360S-20192019022120220220*Q/TDFH备案号:220360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2 月 20 日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Q/TDFH0001S-2019人参肽粉(固体饮料)2019-01-20 发布2019-01-22 实施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Q/TDFH0001S-20191人参肽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5 年生或 4 年生、人工种植生晒参)为原料,经膨化、添加纤维素酶、淀粉酶、酸性蛋白酶、柠檬酸,经蒸煮、酶解、过滤、浓缩、干燥,添加鱼胶原蛋白肽、麦芽糊精,制粒(或不制粒)、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主要成分为肽的人参肽粉(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789饮料通则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3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Q/TDFH0001S-20192GB/T 20884麦芽糊精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塑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NY 318人参制品DBS 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人参(5 年生或 4 年生人工种植生晒参),应符合 DBS 22/024 的规定,每 100g 产品含人参 80克。人参食用限量3.0 克/天。3.1.2 纤维素酶、淀粉酶、酸性蛋白酶应符合 GB 1886.174 的规定。3.1.3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4 鱼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5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6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取5g左右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述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粗细均匀,粉状或颗粒状,无霉变、无结块。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8NY 318 附录B水分,g/100g7.0GB 5009.3蛋白质(以干基计)/(g/100g)25.0GB 5009.5肽含量(以干基计)/(g/100g)20.0GB/T 22492 附录BQ/TDFH0001S-201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纤维素酶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淀粉酶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酸性蛋白酶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柠檬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Q/TDFH0001S-20194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人参总皂苷、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产品按照 GB/T 2828.1 和 GB/T 2829 规定方法进行抽样。按表 6 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品,样品以盒为单位。表 6抽样数量批量1500盒1500盒样本大小n(盒)50g/盒1050g/盒1250g/盒850g/盒10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肽粉(固体饮料)配料表(原料):人参(5年生或4 年生、人工种植生晒参)、鱼胶原蛋白肽、麦芽糊精。每 100 克本品,添加 80 克人参,人参食用限量3.0 克/天。净含量/规格:依据实际生产标注企业名称: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开发区东方红街 588 号(过湾湾川大桥左行 500 米)电话:0435-5865599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Q/TDFH0001S-20195贮存条件:常温、避光、密封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22050249480产品标准代号:Q/TDFH0001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每日食用3 克,每 100g 产品含人参 80 克、(5 年生或 4 年生人工种植生晒参)。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517 千焦(KJ)18%蛋白质30.0 克(g)50%脂肪0(g)0%碳水化合物52.0(g)17%钠694 毫克(mg)35%8包装包装袋选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塑复合膜、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