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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DFH 0007 S-2019 人参肽蔬果酵素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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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DFH 0007 S-2019 人参肽蔬果酵素粉 2019 人参 蔬果 酵素
Q/TDFH0007S-2019222383S-20192019080820220807*Q/TDFH备案号:222383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8 月 07 日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DFH0007S-2019人参肽蔬果酵素粉2019-08-08 发布2019-08-08 实施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TDFH0007S-20191人参肽蔬果酵素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蔬果植物酵素粉(橙、香蕉、糙米、菠菜、石榴、番薯、菠萝、苦瓜、芹菜、玉米、西红柿、西兰花、芦笋、西瓜、柠檬、猕猴桃、黑木耳、苹果、番石榴、白萝卜、绿豆、香菇、青梅、李子、芥蓝、芋头、不结球白菜、冬瓜、空心菜、金桔、芥菜、莲藕、莴苣、甘蓝、豆瓣菜、杨桃、黄瓜、胡萝卜、西番莲、南瓜、丝瓜、甜瓜、甜椒、葡萄柚、马铃薯、大豆、柿子、红豆、葡萄、鳄梨、豆薯、松子、茄子、金针菜、莲雾、豌豆、腰果、豌豆苗、芜菁、番荔枝、果汁粉末(橙)、山梨糖醇)和人参肽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麦芽糖粉、菊粉、大麦苗粉、抗性糊精、海藻糖、黄原胶、鱼胶原蛋白肽、柠檬粉、石榴粉、桃子粉、草莓粉、葡萄糖、L-苹果酸、可溶性大豆多糖、三氯蔗糖、食品用香精。经干燥、混合、粉碎、分装、包装而制成的其他固体饮料人参肽蔬果酵素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Q/TDFH0007S-20192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789饮料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0食用葡萄糖GB/T 20083麦芽糖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3529海藻糖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NY 318人参制品LS/T 3301可溶性大豆多糖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TDFH0001S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人参肽粉卫生部公告2009 年 第 5 号 新资源食品 菊粉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2 年 第 16 号 新资源食品 抗性糊精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蔬果植物酵素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2 人参肽粉应符合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TDHF0001S 的规定。3.1.3 麦芽糖粉应符合 GB/T 20083 的规定。3.1.4 菊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09 年第 5 号的规定。每 100 克本品中含菊粉 11.3 克。3.1.5 可溶性大豆多糖应符合 LS/T 3301 的规定。3.1.6 抗性糊精应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2 年第 16 号的规定。3.1.7 海藻糖应符合 GB/T 23529 的规定。3.1.8 黄原胶应符合 GB 1886.41 的规定。3.1.9 鱼胶原蛋白肽粉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10 大麦苗粉、柠檬粉、石榴粉、桃子粉、草莓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11 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规定。3.1.12 L-苹果酸应符合 GB 1886.40 的规定。3.1.13 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14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Q/TDFH0007S-20193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绿色至绿色。取5g左右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述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粗细均匀,粉状或颗粒状,无霉变、无结块。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11NY 318 附录B水分,g/100g7.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Q/TDFH0007S-20194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黄原胶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L-苹果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可溶性大豆多糖增稠剂稀释后10g/kg-LS/T 3301 附录 A山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三氯蔗糖甜味剂稀释后0.25g/kg-GB 22255食品用香精增香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产品按照 GB/T 2828.1 和 GB/T 2829 规定方法进行抽样。按表 6 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品,样品以盒为单位。表 6抽样数量批量1500盒1500盒样本大小n(盒)50g/盒1050g/盒1250g/盒850g/盒10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Q/TDFH0007S-20195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肽蔬果酵素粉配料表:麦芽糖粉、蔬果植物酵素粉(橙、香蕉、糙米、菠菜、石榴、番薯、菠萝、苦瓜、芹菜、玉米、西红柿、西兰花、芦笋、西瓜、柠檬、猕猴桃、黑木耳、苹果、番石榴、白萝卜、绿豆、香菇、青梅、李子、芥蓝、芋头、不结球白菜、冬瓜、空心菜、金桔、芥菜、莲藕、莴苣、甘蓝、豆瓣菜、杨桃、黄瓜、胡萝卜、西番莲、南瓜、丝瓜、甜瓜、甜椒、葡萄柚、马铃薯、大豆、柿子、红豆、葡萄、鳄梨、豆薯、松子、茄子、金针菜、莲雾、豌豆、腰果、豌豆苗、芜菁、番荔枝、果汁粉末(橙)、山梨糖醇)、人参肽粉、菊粉、大麦苗粉、抗性糊精、海藻糖、黄原胶、鱼胶原蛋白肽、柠檬粉、石榴粉、桃子粉、草莓粉、葡萄糖、L-苹果酸、可溶性大豆多糖、三氯蔗糖、食品用香精。产地:吉林省通化市净含量/规格:依据实际生产标注生产企业: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开发区东方红街 588 号(过湾湾川大桥左行 500 米)联系方式:0435-5865599生产日期:保 质 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避光、密封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22050249480产品标准代号:Q/TDFH0007S食用方法:取 1 袋本品加入温水 150 毫升,摇晃均匀后即可饮用;建议每日 2 袋。其它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人工种植)食用量3 克/天,每 100 克产品添加人参(人工种植)5.3 克;菊粉食用量15 克/天,每 100 克产品添加菊粉 11.3 克。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食品、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627 千焦19%蛋白质10.5 克18%脂肪0.7 克1%碳水化合物83.7 克28%钠220 毫克11%8包装Q/TDFH0007S-20196包装袋选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塑复合膜、袋,应符合GB 9683或GB/T 28118、GB/T 10004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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