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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Y 0001 S-2021 鲜炖花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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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Y 0001 S-2021 鲜炖花胶 2021
586086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SZYQ/SZY 0001S-2021鲜炖花胶鲜炖花胶2021-02-01 发布2021-02-10 实施广广东东参参之之源源健健康康科科技技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备案号:44010367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4月07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SZY 0001S-2021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制订。本标准由广东参之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宇。本标准于 2021 年 2 月 1 日首次发布。Q/SZY 0001S-20211鲜炖花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炖花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或(和)乳制品、花胶(食用鱼胶)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果蔬粉、果蔬浓缩液、水果、桂花、重瓣红玫瑰、茉莉花、茶叶、马蹄、玉米、西柚、香芋、冻干果蔬制品、榴莲肉、燕窝、果酱、魔芋、芝士(干酪)、酸奶粉、维生素 C、柠檬酸、玫瑰茄、蜂蜜、豆类、酵素饮料、燕麦、酶解燕麦粉、香荚兰、食用盐、木糖醇、食糖、罗汉果甜苷、水苏糖、低聚异麦芽糖、麦芽糖、低聚果糖、赤藓糖醇、菊粉,经去杂、清洗、配制、罐装、封口、灭菌、冷却、检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鲜炖花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3玉米GB 1886.7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GB 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4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Q/SZY 0001S-20212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T 20881低聚异麦芽糖GB/T 20883麦芽糖GB/T 22474果酱GB/T 23528低聚果糖GB 264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642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H/T 1092燕窝质量等级NY/T 657绿色食品 乳制品NY/T 1080荸荠NY/T 1506绿色食品 食用花卉NY/T 1884绿色食品 果蔬粉QB/T 4260水苏糖T/FJSP 0009冻干果蔬制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原卫生部2009年第5号)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卫监督函201262 号)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2乳制品:应符合 NY/T 657 的要求。3.1.3花胶(食用鱼胶):应符合 GB 10136 的要求。3.1.4果蔬粉:应符合 NY/T 1884 的要求。3.1.5水果:应新鲜、无腐烂。3.1.6果蔬浓缩液:应符合 GB 17325 的要求。Q/SZY 0001S-202133.1.7菊粉:应符合原卫生部 2009 年第 5 号公告的要求。3.1.8桂花、重瓣红玫瑰、茉莉花、玫瑰茄:应符合 NY/T 1506 的要求。3.1.9茶叶:应无霉变、无腐烂。3.1.10马蹄:应符合 NY/T 1080 的要求。3.1.11玉米:应符合 GB 1353、GB 2715 的要求。3.1.12西柚、香芋、榴莲肉、魔芋:应新鲜、无腐烂。3.1.13冻干果蔬制品:应符合 T/FJSP 0009 的要求。3.1.14燕窝:应符合 GH/T 1092、卫监督函201262 号的要求。3.1.15果酱:应符合 GB/T 22474 的要求。3.1.16芝士(干酪):应符合 GB 5420 的要求。3.1.17酸奶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要求。3.1.18维生素 C:应符合 GB 14754 的要求。3.1.19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3.1.20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要求。3.1.21豆类: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3.1.22酵素饮料:应符合 GB 7101 的要求。3.1.23燕麦: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3.1.24酶解燕麦粉:应符合 GB 19640 的要求。3.1.25香荚兰:应符合 GB/T 15691、GB/T 12729.1 的要求。3.1.26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27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要求。3.1.28罗汉果甜苷:应符合 GB 1886.77 的要求。3.1.29水苏糖:应符合 QB/T 4260 的要求。3.1.30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GB 15203 的要求。3.1.31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3、GB 15203 的要求。3.1.32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要求。3.1.33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 的要求。3.1.34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要求。3.1.35所有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项目指标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滋味及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不酸。性状具有产品应有的性状,无变质现象,无发霉,口尝无砂质。容器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固形物,g/100g30Q/SZY 0001S-20214亚硝酸盐,mg/kg30(仅限含燕窝的产品,按配方中燕窝含量折算)铅(以 Pb 计),mg/kg0.9镉(以 Cd 计),mg/kg0.1甲基汞(以 Hg 计),mg/kg0.5无机砷(以 As 计),mg/kg0.1铬(以 Cr 计),mg/kg2.0N-二甲基亚硝胺,g/kg4.0多氯联苯a,mg/kg0.5a 多氯联苯以 PCB28、PCB52、PCB101、PCB138、PC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7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3.7.1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要求。3.7.2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31650 和相关公告的要求。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GB 8950的要求。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测定。5.2理化指标5.2.1固形物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镉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2.4亚硝酸盐按GB 5009.33规定的方法测定。5.2.5甲基汞按GB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2.6无机砷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7铬按GB 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5.2.8N-二甲基亚硝胺按GB 5009.26规定的方法测定。Q/SZY 0001S-202155.2.9多氯联苯按GB 5009.190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指标5.3.1商业无菌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按 GB/T 30642 的规定执行。6.4出厂检验6.4.1产品出厂前应对产品进行检验,符合产品质量要求要求的方可出厂。6.4.2感官要求、固形物、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做定期抽检。6.5型式检验6.5.1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6.6判定规则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除外)中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在原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中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不得复检,判定该次检验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标签产品标签符合GB 7718、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含菊粉的产品标签应标注不适宜人群和每日食用限量。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7.2包装产品内包装玻璃瓶应符合GB 4806.5的要求,金属盖应符合GB 4806.9的要求,塑料制品应符合GB4806.7的要求。7.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7.4贮存Q/SZY 0001S-20216产品应贮存在冷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应离墙、离地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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