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XHKX
0002
S-2021
果酒
2021
Q/XHKX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XHKX 0002S-2021 果酒 2021-10-01 发布 2021-10-10 实施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葵乡酒厂江门市新会区三江葵乡酒厂 发 布 备案号:44070467S-2021备案日期:2021年10月2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XHKX 0002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江门市新会区三江葵乡酒厂提出。本标准由江门市新会区三江葵乡酒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健威。本标准于 2021 年 10 月 1 日首次发布。Q/XHKX 0002S2021 1 果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果酒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水果或水果干制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破碎、压榨、发酵、陈酿、醇提、澄清、分离后添加白砂糖、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辅料、调配、灌装等工艺配制而成的果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T 4789.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 GB 480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30642 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XHKX 0002S2021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产品按含糖量分为:干型果酒;半干型白酒;半甜型果酒;甜型果酒。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新鲜水果应新鲜成熟,无霉烂,无变质。4.1.2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GB 13104的要求。4.1.3 焦亚硫酸钠应符合GB 1886.7的要求。4.1.4 水果干制品应符合 GB 16325 的要求。4.1.5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澄清度 澄清,有光泽,无明显悬浮物,久置后允许有少量沉淀(用软木塞封口的酒还允许有少量木渣)滋味及气味 具有果酒的应有的滋味及气味;酒味纯正、醇厚和谐、酸甜协调,无异味。风格 具有果酒特有的风格。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酒精度a,%vol 10-18 总糖(以葡萄糖计),g/L 干型果酒 4.0 半干型果酒 4.1-12.0 半甜型果酒 12.1-50.0 甜型果酒 50.1 滴定酸(以酒石酸计),g/L 4.0-9.0 挥发酸(以乙酸计),g/L 1.5 干浸出物,g/L 9.0 总二氧化硫,mg/L 250 铅(以 Pb 计),mg/kg 0.19 锡(以 Sn 计),mg/kg 250(仅限采用镀锡薄板材料包装的产品)展青霉素,g/kg 50(仅限含苹果、山楂的产品)a 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之差不得超过1%vol。4.4 微生物指标 Q/XHKX 0002S2021 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沙门氏菌 5 0 0/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mL 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限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GB 12696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按GB/T 15038规定的方法测定。6.2 理化指标 6.2.1 酒精度 按GB 5009.225规定的方法测定。6.2.2 总糖、滴定酸、挥发酸、干浸出物、总二氧化硫 按GB/T 15038规定的方法测定。6.2.3 展青霉素 按GB 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6.2.4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6.2.5 锡 按GB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6.3 微生物指标 6.3.1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T 4789.25规定的方法测定。6.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7 检验规则 7.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辅料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7.2 组批 以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3 抽样 按GB/T 30642的规定执行。Q/XHKX 0002S2021 4 7.4 出厂检验 7.4.1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7.4.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酒精度、净含量和标签。7.5 型式检验 7.5.1 正常生产,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5.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所有技术指标及标签。7.6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除外)中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在原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中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不得复检,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签、标志 8.1.1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758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8.1.2 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8.2 包装 8.2.1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玻璃瓶应符合 GB 4806.5 的要求,金属包装容器应符合 GB 4806.9 的要求,塑料瓶和塑料瓶盖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陶瓷制品应符合 GB 4806.4 的要求。包装容器应整齐、清洁、封装严密,无漏酒现象。8.2.2 外包装必须使用合格的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8.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混运。运输过程应有篷布遮盖,避免日晒、雨淋,避免强烈震荡。产品装卸时应小心轻放。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爽、通风的地方,不得与有毒、有害的物品一起堆放,并做好防虫、防鼠工作。并保证产品离墙30cm,离地10cm存放。仓库温度宜保持在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