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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JQ
0001
S-2019
绿豆冰沙
2019
绿豆
Q/YJQ 0001 S-2019代替Q/YJQ 0001 S-2015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YJQ绿豆冰沙2019-04-20 发布2019-05-01 实施惠惠州州市市益益佳佳亲亲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130073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09日Q/YJQ0001 S-2019I前言标准按照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代替Q/YJQ 0001 S-2015。本标准与Q/YJQ 0001 S-2015相比,主要修订情况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下调了铅的理化指标。-更新了微生物指标。-更新了产品保质期。本标准由惠州市益佳亲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惠州市益佳亲食品有限公司、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民声(惠州)第三方监管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粟海军、罗运福、陈文财、游泽文、唐丽娜、姚志波、廖学良、罗远雄。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版本发布情况为:2015年04月01日。本标准实施日期为:2019年05月01日。Q/YJQ0001 S-20191绿豆冰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豆冰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饮用水、绿豆、选择性添加白砂糖或果葡糖浆为原料,经原料检验、预处理、蒸煮、混合、研磨搅拌、灭菌、冷却、凝冻、包装入库工艺加工制成可直接食用的绿豆冰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2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98.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62绿豆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T 20882果葡糖浆Q/YJQ0001 S-20192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1321冷冻饮品检验方法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产品根据原辅料的不同进行以下分类:3.1 白砂糖绿豆冰沙以饮用水、绿豆、白砂糖为原料,经原料检验、预处理、蒸煮、混合、研磨搅拌、灭菌、冷却、凝冻、包装入库工艺加工制成可直接食用的绿豆冰沙。3.2果葡糖浆绿豆冰沙以饮用水、绿豆、果葡糖浆为原料,经原料检验、预处理、蒸煮、混合、研磨搅拌、灭菌、冷却、凝冻、包装入库工艺加工制成可直接食用的绿豆冰沙。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 的要求。4.1.2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GB 13104的要求。4.1.3绿豆应符合GB/T 10462、GB 19300的要求。4.1.4果葡糖浆应符合GB/T 20882的要求。4.1.5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及2763.1的要求。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本产品呈绿色,且色泽均匀一致。在冻结状态下,取单只包装的样品,置于一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下先检查产品包装质量,然后剥开包装物观察其色泽、状态等,用鼻嗅其气味及品尝其滋味。滋味、气味香味纯正,具有绿豆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状态呈冰沙状,组织疏松,霜晶微细,入口融化,有沙质感及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Q/YJQ0001 S-20193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白砂糖绿豆冰沙果葡糖浆绿豆冰沙总糖(以还原糖计),%63总固形物,%8.0pH值5.08.0铅(以Pb计),/kg0.24.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指示菌指标项目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菌落总数/(CFU/g)522.5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注:1、采样方法按 GB 4789.1 执行。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5食品添加剂要求4.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要求。4.6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要求。6检验方法6.1感官要求应符合4.2表1的要求。6.2理化指标6.2.1总固形物Q/YJQ0001 S-20194按GB/T 3132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2总糖按GB/T 3132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3pH值按GB 5009.23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4 铅按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3微生物指标6.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的方法测定。6.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6.3.3 沙门氏菌按GB 4789.4的方法测定。6.3.4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6.4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7检验规则7.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7.2出厂检验7.2.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7.2.2感官要求、净含量、总固形物、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7.3型式检验7.3.1型式检验至少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7.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除4.1外)全部项目。7.4 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7.5抽样方法Q/YJQ0001 S-20195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数量为不少于10个包装产品,总净含量不少于3kg,当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不合格品增加时,应加倍取样。其中净含量抽样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7.6判定规则7.6.1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7.6.2 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项目不符合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可复检;7.6.3 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7.5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7.6.4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办理。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签、标志8.1.1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在销售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厂家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本标准号、产地。8.1.2包装箱的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数量、毛重和净重、生产厂名称、地址等,“怕雨”、“堆码极限”等符合GB/T 191的图形标志。8.2包装8.2.1 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8.2.2 外包装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8.2.3 可根据市场的需求和产品的特性发展新的包装材料,且新的包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8.3运输8.3.1 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8.3.2 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8.3.3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8.3.4 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8.4贮存8.4.1 产品需存放在-5-15的冷库内,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恶臭的物品同库储存,贮存货物时应离地面、墙面各20;同时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并应防止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污染成品。8.4.2 符合本标准贮运条件下,且产品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保质期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