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YHN 0001 S-2020 米粉.pdf
下载文档

ID:2666039

大小:524.71KB

页数:9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YHN 0001 S-2020 米粉 2020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米粉备案号:360944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Q/YHN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YHN 0001S-20202020-11-02 发布2020-11-22 实施益海嘉里(南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HN 0001S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与定义.1 4 要求.2 5 食品添加剂.3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7 检验规则.3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4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烹调性、自然断条率的检验方法.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HN 0001S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文件代替了Q/YHN 0001S-2019米粉。本文件与Q/YHN 0001S-201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删除了产品分类里的排状米粉,增加不规则米粉。增加了范围中辅料食用盐、魔芋粉、小麦粉的使用规定,修改了加工工艺的描述。删除了理化指标中的破碎率指标。修改了理化指标中水分、黄曲霉毒素B1的指标限值。删除了附录中排状米粉烹调性和破碎率的检测方法。本文件中铅限量(以Pb计)为0.15 mg/kg,严于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谷物及其制品”项下铅限量(以Pb计)0.2 mg/kg。本文件起草单位:益海嘉里(南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勇、张裕森、赵志军、宋莹蕾、肖志辉、王娇凤、陈娇、董梅芳、石峰。本文件批准人:吴宇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HN 0001S2020 1 米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米粉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大米(或碎米)为主要原料,经泡米或不泡米、磨浆或粉碎、压滤或不压滤、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食用盐、魔芋粉、小麦粉中的一种或多种后,经熟化成型、一次老化、复蒸或不复蒸、二次老化、松丝、烘干、切割、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米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4 大米 GB/T 1355 小麦粉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494 魔芋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3 术语与定义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HN 0001S2020 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直条米粉 经泡米或不泡米、磨浆或粉碎、压滤或不压滤、添加或者不添加食用淀粉、食用盐、魔芋粉、小麦粉中的一种或多种后,经熟化成型、一次老化、复蒸或不复蒸、二次老化、松丝、烘干、切割、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直条状米粉。3.2 不规则状米粉 在制成直条米粉过程中产生的仅外观指标不符合直条米粉要求的米粉,经包装制成的不规则状米粉。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大米 应符合GB/T 1354 的规定。4.1.2 碎米 应符合GB 2715 的规定。4.1.3 食用淀粉 应符合GB 31637 的规定。4.1.4 食用盐 应符合GB 2721 的规定。4.1.5 魔芋粉 应符合NY/T 494 的规定。4.1.6 小麦粉 应符合GB/T 1355 的规定。4.1.7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HN 0001S2020 3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直条米粉 不规则状米粉 外观 直条状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煮熟后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 滋味及气味 具有米香滋味与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味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烹调性 煮熟后口感爽滑、无牙碜、柔软爽口 附录 A 中 A.1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直条米粉 不规则状米粉 一级 二级 自然断条率/(%)5.0 10.0 附录 A 中 A.2 水分/(g/100g)15.0 GB 5009.3 酸度(0.1mol/L KOH)/(mL/10g)3.0 GB 5009.239 铅(以Pb计)/(mg/kg)0.15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aB1/(g/kg)10 GB 5009.22 a仅限于添加玉米淀粉的产品。4.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生产周期,同一批原料、同一加工工艺、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HN 0001S2020 4 7.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7.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自然断条率(仅限直条米粉)、酸度、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7.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8.2 包装 8.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1 和 GB 4806.7 的规定。8.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8.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8.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8.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HN 0001S2020 5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烹调性、自然断条率的检验方法 A.1 烹调性的测定 A.1.1 分析步骤 取50g米粉,用保温壶热水浸泡20min后,冲凉3-4次,冷水浸泡20min,沸水烫8-10s,然后将米粉用筷子轻轻地挑出查看,以煮熟后口感爽滑、无牙碜、柔软爽口判定为烹调性合格。A.2 自然断条率的测定 A.2.1 分析步骤 随机抽取一包产品并打开,从中取出500g左右的样品,分别将长度不足规定长度三分之二的断条检出称重,断条重占样品的比例则为自然断条率,取两包平均值。A.2.2 结果计算 自然断条率按公式(A.1)计算:(A.1)X1 断条率,单位为百分比(%);m1断条质量,单位为克(g);m 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_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HN 0001S2020 6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米粉,标准编号为:Q/YHN 0001S-2020。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