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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PN 0005 S-2021 精炼椰子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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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PN 0005 S-2021 精炼椰子油 2021 精炼 椰子油
张 家 港 统 清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ZPN 0005S-2021 精炼椰子油 2021-04-26 发布 2021-05-22 实施 张家港统清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 Q/ZPN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1 7 0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5-2 1Q/ZPN 0005S-2021 前 言 本标准的结构、技术要素及表述规则遵照了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本标准主要依据 NY/T 230椰子油、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制定。本标准设定苯并a芘9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油脂及其制品”苯并a芘10g/kg 的规定。本标准由张家港统清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华杰。本标准于2021年4月首次发布。I J S Q BQ/ZPN 0005S-2021 精炼椰子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精炼椰子油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精炼椰子油为主要原料,经脱色或不脱色、脱臭等精炼工序制成的精炼椰子油(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芘的测定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 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 GB/T 553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GB/T 5534 动植物油脂 皂化值的测定 GB/T 5535.1 动植物油脂 不皂化物测定 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 GB/T 5535.2 动植物油脂 不皂化物测定 第2部分:己烷提取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 罗维朋色泽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 230 椰子油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J S Q BQ/ZPN 0005S-2021 4 要求及试验方法 4.1 原料要求 精炼椰子油:应符合 NY/T 230、GB 2716 中食用植物油的规定。4.2 特征指标 特征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特征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折光指数 n40 1.44801.4500 油温在 40的条件下,按GB/T 5527 的方法进行测定,结果以仪器读数表示 相对密度 d4020 0.9080.921 GB/T 5526 碘值(I)/(g/100g)7.012.5 GB/T 5532 皂化值(KOH)/(mg/g)250264 GB/T 5534 不皂化物/(g/kg)15 GB/T 5535.1 或 GB/T 5535.2 脂肪酸组成(%)己酸 C6:0 ND0.7 GB 5009.168 辛酸 C8:0 4.610.0 癸酸 C10:0 5.08.0 月桂酸 C12:0 45.153.2 豆蔻酸 C14:0 16.821.0 棕榈酸 C16:0 7.510.2 棕榈一烯酸 C16:1 ND 十七烷酸 C17:0 ND 十七碳一烯酸 C17:1 ND 硬脂酸 C18:0 2.04.0 油酸 C18:1 5.010.0 亚油酸 C18:2 1.02.5 亚麻酸 C18:3 ND0.2 花生酸 C20:0 ND0.2 花生一烯酸 C20:1 ND0.2 花生二烯酸 C20:2 ND 山嵛酸 C22:0 ND 芥酸 C22:1 ND 二十二碳二烯酸 C22:2 ND 木焦油酸 C24:0 ND 二十四碳一烯酸 C24:1 ND 注:ND 表示未检出,定义为0.05%。4.3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J S Q BQ/ZPN 0005S-2021 产品的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气味、滋味 具有椰子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滋味正常,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GB/T 5525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黄30 红3 GB/T 22460 状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在自然光下观察 4.4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水分及挥发物,%0.10 GB 5009.236 不溶性杂质,%0.1 GB/T 15688 酸价(KOH),mg/g 0.3 GB 5009.229 过氧化值,g/100g 0.12 GB 5009.227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GB 5009.262 总砷(以As计),mg/kg 0.1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 0.1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 B1,g/kg 10 GB 5009.22 苯并a芘,g/kg 9 GB 5009.27 注: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 10mg/kg 时,视为未检出。4.5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7 净含量及试验方法 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试验方法按 JJF 1070 的规定进行检测。4.8 其他 椰子油中不得掺有其他动植物油脂;精炼椰子油 40时观察不含沉淀物和悬浮物。4.9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5的规定。5 检验规则 J S Q BQ/ZPN 0005S-2021 5.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 出厂检验 5.2.1 产品应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2.2 检验项目有: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及挥发物、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5.3 型式检验 5.3.1 型式检验项目为4.2、4.3、4.4、4.5、4.6、4.7中规定的全部项目。5.3.2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原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c)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本批次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5.4 组批与抽样 5.4.1 同一天、同一条生产线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5.4.2 抽样按 GB/T 5524 的规定执行。5.5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合格。若有一项或多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合格;如复检仍有检验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外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6.2 包装 本产品包装符合 GB/T 17374 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外包装箱采用瓦楞纸箱。6.3 运输 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途中要保持车辆清洁、卫生。6.4 贮存 贮存产品的仓库应保持清洁、阴凉干燥通风,严防受热或阳光暴晒。产品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贮。7 保质期 J S Q BQ/ZPN 0005S-2021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J S Q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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