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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YSP
0002
S-2020
调味白醋
2020
调味
白醋
备案号:QB64/0418S-2020 Q/WYSP 宁 夏 味 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WYSP 0002S-2020 调味白醋汁 2020-09-29 发布 2020-09-29 实施 宁夏味源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WYSP 0002S-2020 前 言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 GB 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确定。本标准是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 Q/WYSP 0002S-2017调味白醋 本标准与 Q/WYSP 0002S-2017 比较,主要变化如下:总酸 3g/100ML 改为 2.5g/100ml 本标准由宁夏味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味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东涛。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WYSP 0002S-2020 调味白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白醋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主要原料,以食用冰乙酸等酸味剂调节酸度、白砂糖或甜味剂调整口感,经配制而成的调味用白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4789.2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CB/T 5009.41 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要求,并应净化处理 3.1.2 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要求.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规定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无色 体 态 澄清透明液体,无悬浮物,无沉淀 滋味与气味 具有调味白醋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3.3 理化指标 Q/WYSP 0002S2017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酸(以乙酸计),g/100ml 2.5.0 游离矿酸 不得检出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铅(以 Pb 计),mg/kg 1.0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mL 1000 大肠菌群,MPN/100mL 3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按 GB/T 5009.41 规定方法检验。6.2 微生物指标按 GB/T 4789.22 规定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 7.1 以同一批原料生产配制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4 瓶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检验 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 出厂检验项日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2 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Q/WYSP 0002S2020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日,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日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 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8.2 包装 8.2.1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玻璃瓶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8.2.2 外包装用纸箱装,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8.3 运输 8.3.1 运输车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8.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避免强烈振荡。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8.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 码放应离地面 10cm 以上,离墙壁 20cm 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