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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DHL
0009
S-2022
米酱浓兼香型白酒
2022
米酱浓兼
香型
白酒
标准备:S一20 年沙月;备案 续 Cs Q/YDHL 广西德胜红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YDHL 0009S-2022 代替Q/YDHL 0009S-2019 米酱浓兼香型白酒 2022一02一15发布 广西布惠月 2022一03一15实施 责任公司?发布 Q丫DHL 0009S-2022 前 古口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代替Q/YDHL 0009S-2019米酱浓兼香型白酒。本文件与Q/YDHL 0009S-2019米酱浓兼香型白酒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按照GB/T 1.1-2020的规定调整了文本格式;一一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本文件由广西德胜红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靖、韦雪芳。本文件于2022年2月15日发布,2022年3月15日实施。I 0丫D日L 0009S-2022 米酱浓兼香型白酒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米酱浓兼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饮用水和大米、高梁、玉米、大麦、小麦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酒曲,经传统固态法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具有清雅和谐的米香兼酱香、浓香独特风格的白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1353 玉米 GB/I 1354 大米:钱曰翔勺种屯 GB 2715 GB 2757 GB 2760 GB 2761 GB 2762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 8231 高粱 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1 0丫DHL 00093-2022 4 产品分类 4.1 按酒精度分类 按产品酒精度不同将产品分为高度酒(40%vol-6O%vo1)和低度酒(20%vol-39%vol)。4.2 按质量等级分类 按产品质量等级不同将产品分为优级和一级。4.3 按原辅料不同分 4.3.1 米酱浓兼香型白酒(I)配料:饮用水、大米、酒曲。4.3.2 米酱浓兼香型白酒(II)配料:饮用水、大米、高梁、酒曲。4.3.3 米酱浓兼香型白酒(III)配料:饮用水、大米、高梁、玉米、酒曲。4.3.4 米酱浓兼香型白酒(IV)配料:饮用水、大米、高梁、大麦、小麦、酒曲。5 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大米 应符合GB/I 1354W.GB 2715的规定。5.1.2 玉米 应符合GB 1353的规定。5.1.3 小麦 应符合GB 1351的规定。5.1.4 高梁 应符合GB/I 8231的规定。5.1.5 大麦 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5.1.6 酒曲 2 0丫D日L 0009S-2022 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5.1.7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发 高度酒 低度酒 优级 一级 优级 一级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幽雅舒适,诸香协调,具有清雅米、浓、酱三香,但均不露头的复合香气 诸香尚协调,具有淡雅米、浓、酱三香,但均不露头的复合香气 幽雅舒适,诸香协调,具有淡雅米、浓、酱三香,但均不露头的复合香气 诸香尚协调,具有淡雅米、浓、酱三香,但均不露头的复合香气 口?味 柔绵醇和,醇甜、香味谐调、余味悠长 味较醇和,醇香,香味谐调,有余味 柔绵醇和,微甜、香味谐调、余味较长 味较醇和,醇香,香味谐调,有余味 风?格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味 具有本品明显的风味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味 具有本品明显的风味“当酒的温度低于10 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I0 以上时逐渐恢复正常。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高度酒 低度酒 优级 一级 优级 一级 酒精度“(20CC)/(%vol)40-60 20-曰39 总酸(以乙酸计)/(gIL)?0.5 0.4 0.4 0.25 总酷(以乙酸乙酉旨计)/(g/L)多 1.2 10 1.0 0.8 乳酸乙酷(gIL)多 0.30 0.20 0.30 0.10 p一苯乙醇(mg/L)妻 15 10 10 5 已酸乙醋(g/L)0.5-1.5 0.3-1.2 固形物(gIL)簇 0.9 1.0 铅(以Pb计)/(mg/kg)延 0.5 甲醇b/(g/L)蕊 0.6 MW 拒 冀 Q丫DHL 0009S一一2022 表2 理化指标(续)项?目 指 高度酒 低度酒 优级 一级 优级 一级 氰化物b(以HCN计)/(mg/L)?(6.4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士1.0%vo1。b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7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1的规定。8 检验方法 8.1 感官要求 按GB/T 10345规定的方法测定。8.2 理化要求 8.2.1 酒精度 按GB 5009.225规定的方法测定。8.2.2 总酸、总醋、乳酸乙酉旨、p一苯乙醇、已酸乙酉旨、固形物 按GB/I 10345规定的方法测定。8.2.3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8.2.4 甲醇 按GB 5009.266规定的方法测定。8.2.5 氰化物 按GB 5009.36规定的方法测定。8.2.6 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月沙动,勺f取产 0丫DHL 0009S-2022 8.3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9 检验规则 9.1 检验分类 产品应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或盖有合格章后方准出厂,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0.2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条件生产、同一品种、同一包装规格、同一班次的产品为一批。9.3 抽样方法及数量 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每批随机抽取6件产品,每件抽取1瓶,共抽取6瓶,总量控制不少于3L0 将所抽样品分成两份,1份检验,1份备查。9.4 出厂检验 9.4.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文件逐批次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9.4.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酒精度、总酸、总酷、乳酸乙酷、p一苯乙醇、己酸乙酷、固形物、甲醇、净含量。9.5 型式检验 9.5.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两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鉴定时;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9.5.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中的5.2、5.3和6规定的项目。9.6 判定原则 9.6.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9.6.2 检验结果如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6.3 当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异时,可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10 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贝亡存 10.1 标签、标志 入 势 10.1.1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757的规定。0丫DHL 0009S-2022 10.1.2 产品外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I 191的规定。10.2 包装 10.2.1 产品预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防透水性好,封装严密,无漏酒现象,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及规定的要求。10.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0.3 运输 10.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运输过程应避免强烈振荡,有防尘、防晒、防潮、防冰冻的措施,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10.3.2 装卸产品时应轻拿轻放,不应丢甩、挤压,产品不应直接接触地面。10.4 贮存 10.4.1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清洁、防潮、防晒、防虫、防鼠的仓库中,严禁火种,库内温度宜保持在5C35C。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有污染的物品混贮。10.4.2 产品不应直接接触墙或地面,离地面、墙面间的距离应大于15cm,堆码高度以不挤压和提取方便为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