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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MKD 0103 S-2021 蜂蜜人参饮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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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MKD 0103 S-2021 蜂蜜人参饮品 2021 蜂蜜 人参 饮品
新模板标记勿删Q/ZMKDQ/ZMKD0103S-2021蜂蜜人参饮品2021-04-26 发布2021-04-26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中民康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中民康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ZMKD0103S-2021221724S-20212021 05272024 0526Q/ZMKD0103S-20211蜂蜜人参饮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人参(人工种植 4-5 年)、鹿鞭(人工驯养)、仔鹿肉(人工驯养梅花鹿的黑蹄仔鹿去除鹿骨外的全身胴体可食用部分包括鹿皮、鹿筋、鹿尾、鹿心、鹿肉、鹿血、鹿肾、鹿肝等鹿副产品)、枸杞、大枣、山药、茯苓、甘草、砂仁、山楂、小茴香、肉桂、阿胶、玉竹、桑葚、黄精、牡蛎干、海参、蚕蛹、杜仲雄花、玛咖粉、红糖、木糖醇中的几种原料为组合(原料可直接购买成品熟制粉),经预处理、配料、混合、蒸煮、过滤、灭菌、分装、包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的蜂蜜人参饮品(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属于蜂产品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867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枸杞GB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19618甘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6940牡蛎干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Q/ZMKD0103S-20212GB 316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GB/T 35885红糖NY 317鹿副产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DBS45/030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用冻鲜桑蚕蛹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2020版一部大枣、山药、茯苓、砂仁、山楂、小茴香、肉桂、阿胶、玉竹、桑葚、黄精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4年第6号关于批准杜仲雄花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国家质监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原料及口味的不同可分为蜂蜜人参饮品 1 型和蜂蜜人参饮品 2 型。3.1蜂蜜人参饮品 1 型以蜂蜜、人参(人工种植 4-5 年)、鹿鞭(人工驯养)、黄精、牡蛎干、海参、蚕蛹、枸杞、肉桂、杜仲雄花、玛咖粉、木糖醇为原料,经预处理、配料、混合、蒸煮、过滤、灭菌、分装、包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的蜂蜜人参饮品(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属于蜂产品制品)。3.1蜂蜜人参饮品 2 型以蜂蜜、人参(人工种植 4-5 年)、仔鹿肉(人工驯养梅花鹿的黑蹄仔鹿去除鹿骨外的全身胴体可食用部分包括鹿皮、鹿筋、鹿尾、鹿心、鹿肉、鹿血、鹿肾、鹿肝等鹿副产品)、木糖醇、阿胶、枸杞、大枣、山药、茯苓、甘草、砂仁、山楂、小茴香、肉桂、红糖、玉竹、桑葚为原料,经预处理、配料、混合、蒸煮、过滤、灭菌、分装、包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的蜂蜜人参饮品(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属于蜂产品制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2人参(人工种植 4-5 年生)应符合 DBS22/024 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本品每100g 添加人参 0.5g。4.1.3鹿鞭(人工驯养)、仔鹿肉(人工驯养梅花鹿的黑蹄仔鹿去除鹿骨外的全身胴体可食用部分包括鹿皮、鹿筋、鹿尾、鹿心、鹿肉、鹿血、鹿肾、鹿肝等鹿副产品)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并经检验检疫合格方可使用。4.1.4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4.1.5大枣、山药、茯苓、砂仁、山楂、小茴香、肉桂、阿胶、玉竹、桑葚、黄精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 版一部的规定。Q/ZMKD0103S-202134.1.6甘草应符合 GB/T 19618 的规定。4.1.7牡蛎干应符合 GB/T 26940 的规定。4.1.8海参应符合 GB 31602 的规定。4.1.9蚕蛹应符合 DBS45/030 的规定。4.1.10杜仲雄花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4 年第 6 号的规定。添加杜仲雄花的产品每 100g 添加杜仲雄花0.5g。4.1.11玛咖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的规定。添加玛咖粉的产品每 100g 添加玛咖粉 0.5g。4.1.12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的规定。4.1.13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4.1.14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同一批产品色泽均匀一致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中,在自然光明亮处检查色泽、组织形态、有无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粘稠状,细腻,无杂质滋、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01GB/T 19506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0.3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200GB 4789.15嗜渗酵母计数,cfu/g200GB 14963 附录A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Q/ZMKD0103S-20214表 4 续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0.3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200GB 4789.15嗜渗酵母计数,cfu/g200GB 14963 附录A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志贺氏菌500GB 4789.5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同一批的产品中随机取样,样品基数不得少于 10 个最小销售包装,总重量不少于 1kg。样品分成 2份,1 份检验,1 份留样。7.5判定规则Q/ZMKD0103S-20215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8.1.1食品名称:蜂蜜人参饮品 1 型配料表:蜂蜜、人参(人工种植 4-5 年)、鹿鞭(人工驯养)、黄精、牡蛎干、海参、蚕蛹、枸杞、肉桂、杜仲雄花、玛咖粉、木糖醇净含量/规格:以实际包装为准生产单位:中民康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靖宇县经济开发区靖白公路 2-1 号联系电话:0439-5105055生产日期:以实际生产日期为准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条件下避光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3122062201729产品标准代号:Q/ZMKD0103S-2021其他需要标示内容:人参食用限量3g/天,本产品每 100g 添加人参 0.5g;玛咖粉食用限量25g/天,本产品每100g添加玛咖粉0.5g。杜仲雄花食用限量6g/天,本产品每100g添加杜仲雄花0.5g。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8.1.2食品名称:蜂蜜人参饮品 2 型配料表:蜂蜜、人参(人工种植 4-5 年)、仔鹿肉(人工驯养梅花鹿的黑蹄仔鹿去除鹿骨外的全身胴体可食用部分包括鹿皮、鹿筋、鹿尾、鹿心、鹿肉、鹿血、鹿肾、鹿肝等鹿副产品)、木糖醇、阿胶、枸杞、大枣、山药、茯苓、甘草、砂仁、山楂、小茴香、肉桂、红糖、玉竹、桑葚净含量/规格:以实际包装为准生产单位:中民康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靖宇县经济开发区靖白公路 2-1 号联系电话:0439-5105055生产日期:以实际生产日期为准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条件下避光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3122062201729产品标准代号:Q/ZMKD0103S-2021其他需要标示内容:人参食用限量3g/天,本产品每 100g 添加人参 0.5g;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Q/ZMKD0103S-202168.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表 6 的规定。表 5蜂蜜人参饮品 1 型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245 千焦(kJ)15%蛋白质0.7 克(g)1%脂肪0.6 克(g)1%碳水化合物71.2 克(g)24%钠11 毫克(mg)1%表 6蜂蜜人参饮品 2 型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219 千焦(kJ)15%蛋白质0.8 克(g)1%脂肪0.7 克(g)0%碳水化合物69.4 克(g)23%钠15 毫克(mg)1%9包装内包装使用聚乙烯塑料瓶,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或使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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