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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MKD
0085
S-2021
三鞭牡蛎肽压片糖果
2021
牡蛎
压片
糖果
新模板标记勿删Q/ZMKDQ/ZMKD0085S-2021三鞭牡蛎肽压片糖果2021-03-12 发布2021-03-12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中民康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中民康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ZMKD0085S-2021220922S-20212021 04132024 0412Q/ZMKD0085S-20211三鞭牡蛎肽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梨糖醇、牡蛎肽、鹿鞭(人工驯养)、山羊鞭、驴鞭、枸杞、大枣、黄精、玛咖粉、麦芽糊精、硬脂酸镁为原料,经配料、粉碎、批混、制粒、压片、内包装、包装工艺制成的三鞭牡蛎肽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1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GB/T 20884麦芽糊精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3350限制食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Q/ZMKD0090S牡蛎肽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黄精、大枣、枸杞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为新资源食品公告Q/ZMKD0085S-20212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山梨糖醇应符合GB 1886.187的规定。3.1.2牡蛎肽应符合Q/ZMKD0090S的规定。3.1.3鹿鞭(人工驯养)、山羊鞭、驴鞭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3.1.4黄精、大枣、枸杞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的规定。3.1.5玛咖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本品每100g添加玛咖粉1g。3.1.6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3.1.7硬脂酸镁应符合GB 1886.91的规定。3.1.8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棕色至黑褐色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等项目检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片形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缝、无明显变形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殊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燥失重/(g/100g)5.0GB 5009.3肽含量(以干基计),(g/100g)1.0GB/T 22492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3.5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Q/ZMKD0085S-20213表 4 续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2 个最小独立包装,分别用作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检验以及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Q/ZMKD0085S-20214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三鞭牡蛎肽压片糖果配 料 表:山梨糖醇、鹿鞭、山羊鞭、驴鞭、牡蛎肽、枸杞、大枣、黄精、玛咖粉、麦芽糊精、硬脂酸镁净含量/规格:以实际包装为准生产单位:中民康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靖宇县经济开发区靖白公路 2-1 号联系电话:0439-5105559生产日期:以实际生产日期为准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常温、干燥条件下避光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3122062201729产品执行标准号:Q/ZMKD0085S-2021注意事项:本品每 100g 添加玛咖粉 1g,玛咖粉食用量25g/天。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530 千焦(kJ)18%蛋白质23.0 克(g)38%脂肪1.6 克(g)3%碳水化合物63.5 克(g)21%钠174 毫克(mg)9%8包装内包装使用聚乙烯塑料瓶,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或使用塑料与铝塑复合袋。应符合 GB/T 28118的规定。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