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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GSK 0004 S-2019 南极磷虾油制成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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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GSK 0004 S-2019 南极磷虾油制成品 2019 南极 磷虾 制成品
Q/ZGSK0004S-2019220609S-20192019042620220425*Q/ZGSK备案号:220609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4 月 24 日中冠生物科技(珲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GSK0004S2019南极磷虾油制成品2019-02-20 发布2019-02-20 实施中冠生物科技(珲春)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ZGSK0004S20191南极磷虾油制成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产动物制品南极磷虾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果葡糖浆、结晶果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明胶、甘油、香兰素,经原辅料前处理、熬煮、压制、干燥、分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水产动物制品 南极磷虾油制成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的N-亚硝胺类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T 5525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GB/T 5532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Q/ZGSK0004S20192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678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2果葡糖浆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6762结晶果糖、固体果葡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油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SC/T 3503多烯鱼油制品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3年第16号 新食品原料磷虾油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生产原料不同可分为南极磷虾油制成品(1),南极磷虾油制成品(2)。3.1南极磷虾油制成品(1)以南极磷虾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果葡糖浆、结晶果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明胶、甘油,经原辅料前处理、熬煮、压制、干燥、分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南极磷虾油制成品(1)。3.2南极磷虾油制成品(2)以南极磷虾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果葡糖浆、结晶果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明胶、甘油、香兰素,经原辅料前处理、熬煮、压制、干燥、分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南极磷虾油制成品(2)。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南极磷虾油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3 年第 16 号的规定。4.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 的规定。4.1.4结晶果糖应符合 GB/T 26762 的规定。4.1.5明胶应符合 GB 6783 的规定。4.1.6甘油应符合 GB 29950 的规定。4.1.7香兰素应符合 GB 1886.16 的规定。4.2感官要求Q/ZGSK0004S20193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深红色或暗红色,色泽均匀一致取10粒产品,将其置于洁净白色瓷盘中,与自然光或相当于自然光的室内,用触觉鉴别其组织形态,视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组织形态呈圆形或椭圆形或异形,块形完整均匀,边缘整齐,无馅心外露滋、气味应具有磷虾油固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KOH),mg/g18GB 5009.229碘价,g/100g90-160GB/T 5532-2008过氧化值,mmol/kg5.0GB 5009.227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a甲基汞(以Hg计),mg/kg0.5GB 5009.17无机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铬(以Cr计),mg/kg2.0GB 5009.123N-二甲基亚硝胺,g/kg4.0GB 5009.26b多氯联苯,mg/kg0.5GB 5009.190a可先测总汞,当总汞水平不超过甲基汞限量时,不必测定甲基汞;否则,需再测定甲基汞b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5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Q/ZGSK0004S20194表 4 续 微生物限量致病菌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副溶血性弧菌51100 MPN/g(mL)1000 MPN/g(mL)GB 4789.7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mL)1000 CFU/g(mL)GB 4789.10(第二法)注:a为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明胶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甘油水分保持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香兰素香料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酸价、过氧化值、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批量在 250 箱以下,随机抽取 6 箱,每箱按最小销售单元随机抽取样 12 份,其中 8 份用于检验,Q/ZGSK0004S20195其余 4 份留样备查。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8.1.1 南极磷虾油制成品(1)食品名称:南极磷虾油制成品配料表(原料):南极磷虾油、明胶、甘油、水、添加或不添加果葡糖浆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者的名称:中冠生物科技(珲春)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8 号小区联系方式:13381036161生产日期:见包装喷码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干燥阴凉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ZGSK0004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标示磷虾油添加量、食用限量、不宜人群8.1.2 南极磷虾油制成品(2)食品名称:南极磷虾油制成品(奶香味)配料表(原料):南极磷虾油、明胶、甘油、水、香兰素、添加或不添加果葡糖浆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者的名称:中冠生物科技(珲春)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8 号小区联系方式:13381036161生产日期:见包装喷码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干燥阴凉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ZGSK0004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标示磷虾油添加量、食用限量、不宜人群8.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Q/ZGSK0004S20196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份/per servingNRV%能量41.2kJ0%蛋白质0.1g0%脂肪1.0g1%碳水化合物0.1g0%钠2.0mg0%每份 1.5 克9包装产品内包装采用聚乙烯瓶(或玻璃制品瓶、铝瓶、食品袋),应符合GB 4806.7、GB 4806.5、GB 4806.9、GB 3076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10保质期产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一定距离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淆。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常温储存下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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